| [ 索引號 ] | 115003817562153008/2025-00030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發布日期 ] | 2025-08-21 |
發布日期: 2025-08-21 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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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區城市管理局名義執法,統一行使區級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及與之有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1.宣傳貫徹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2.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組織協調。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擬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3.負責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城鎮供水節水、園林綠化等各項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4.負責城市違法建筑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5.負責城鎮露天燒烤、城鎮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鎮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違規設置戶外廣告,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工作。6.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管理工作。7.負責統籌協調、監督指導鎮、街道、工業園城市管理執法工作。8.承擔與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9.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城市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處級行政執法機構。核定參公編制76名,實有在職職工70人,退休職工8人。根據上述職責任務,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設置6個內設機構,分別是綜合科、督查監察科、市政公用設施執法大隊、市容園林綠化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城市違法建筑執法大隊。
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支出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1478.70萬元,支出總計1478.70萬元。收支較上年增加16.39萬元,增長1.1%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471.19萬元,較上年增加23.17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71.19萬元,占比,100%;事業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6.11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7.52萬元。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77.3萬元,較上年增加22.50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27.53萬元,占比76.32%;項目支出349.77萬元,占比23.68%。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1.41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6.11萬元,下降81.3%,主要是彌補經費不足。
(二)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471.19萬元,支出總計1471.19萬元。收支較上年增加23.17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71.1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3.17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34.13萬元,增長18.9%,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1.1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3.17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34.13萬元,增長18.9%,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3.34萬元,占比0.23%。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05萬元,下降23.9%,主要是落實《江津區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苦日子實施方案》減少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17萬元,占比9.8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3.11萬元,增長19.1%,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65.23萬元,占比4.4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7.73萬元,增長13.4%,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4)城鄉社區支出1185.77萬元,占比80.6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93.34萬元,增長19.5%,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2.68萬元,占比4.9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1.1萬元,增長18%,主要原因是人員晉職晉級及政策性工資調標導致,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27.5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22.09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3.25萬元,增長26.52%,主要原因是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人員經費增加。公用經費205.44萬元,主要用于辦公經費、印刷費、水費、電費、維修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6.65萬元,增長29.38%,主要原因是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公用經費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11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19萬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壓減支出。較上年支出增加2.65萬元,增長576.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務接待費和車輛購買燃油。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車購置費用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萬元。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2.94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維修、加油、過路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6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48萬元,增長539.1%,主要原因是外出檢查增多,增加購買燃油支出。
公務接待費0.1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墊江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相關人員。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13萬元,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務接待活動。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18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費93.33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2.9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
2024年度會議費支出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本年度培訓費支出3.3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4.76萬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落實《江津區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苦日子實施方案》節約開支。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4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5.44萬元,較上年增加46.65萬元,增長29.4%,主要原因是根據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人員經費增加。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2.27萬元,增長20.57%,主要原因是根據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本單位導致人員經費增加。機關運動經費主要用于公經費、印刷費、水費、電費、維修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4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主要用于采購空調及打印紙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支隊對5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5項,涉及資金343.66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 績效目標自評表
(1)公開范圍。我單位無重點專項項目,選擇一個一般性項目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2)公開內容。詳見表格。
2024年度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
|
項目 名稱 |
執法裝備和綜合行政執法專項經費 |
自評總分 (分) |
100 | |||||||||
|
項目主管 部門 |
403-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
財政歸口科室 |
004-經濟建設科 |
部門 聯系人 |
陶曉波 |
聯系電話 |
15223378696 | |||||
|
項目資金(萬元) |
年度總金額 |
年初 預算數 |
全年(調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
執行率 權重 |
執行率 得分 (分) | |||||
|
224974 |
224974 |
224974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財政撥款 |
224974 |
224974 |
224974 |
100 |
10 |
10 | ||||||
|
當年績效目標 |
年初績效目標 |
全年(調整)績效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
1、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鞏固“三創”成效,創建“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業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創文工作有序進行,執法培訓正常開展。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
1、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鞏固“三創”成效,創建“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業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創文工作有序進行,執法培訓正常開展。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
1、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鞏固“三創”成效,創建“干凈整潔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業宜游”的江津。2、城市管理工作有序開展,創文工作有序進行,執法培訓正常開展。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形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 ||||||||||
|
績效指標 |
指標 名稱 |
計量 單位 |
指標 性質 |
指標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離度(%) |
得分 系數 (%) |
指標 權重 (分) |
指標得分 (分) |
說明 | ||
|
案件辦結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20 |
|||||
|
辦結案件數量 |
個 |
≥ |
10 |
10 |
0 |
100 |
30 |
|||||
|
案件按時辦結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
|
執法規范化 |
定性 |
是 |
1 |
0 |
100 |
20 |
||||||
|
案件辦理滿意率 |
% |
≥ |
90 |
91 |
1.11 |
100 |
10 |
|||||
?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本單位無此事項。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我單位對預算項目均完成年度績效目標自評。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無此事項。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一)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典 聯系電話:023-475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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