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562153008/2025-00003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 發布日期 ] | 2025-02-07 |
發布日期: 2025-02-07 15:46:22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數字化城市管理。2.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和指導各有關單位和鎮(街)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責任考核。3.負責城區主干道、重要節點和大型廣場等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升級和改造。4.負責城市管理配套設施、綠化方案指標、環衛設施審查及竣工驗收。5.負責城區范圍內移植、砍伐城市樹木、永久占用城市綠地、城市道路挖掘許可。6.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和城市公園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園林“三創”的申報和城鎮建城區內的古樹名木申報;負責組織擬訂園林綠化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并監督執行。7.負責生活垃圾處置及處置費的征管工作,負責垃圾中轉站建設、水域清漂。8.負責城鎮供水節水管理。9.負責戶外廣告、路燈燈飾設置的審批和管理。10.負責建設項目燈飾工程方案審查。11.負責城市橋隧和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管理。12.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統籌城市停車秩序管理,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管理職責。13.根據區政府資金計劃,負責編制下達城市管理維護、公用、環衛、園林綠化、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資金計劃,并對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14.負責對城市管理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15.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16.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安全、環保監管責任。1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內設8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市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市容環衛管理科、園林綠化管理科、法制科、群眾工作科和機關黨委辦公室。下屬2個參公事業單位分別是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江津區供水管理站;4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分別是重慶市江津區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所、重慶市江津區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慶市江津區路燈管理所、重慶市江津區公共停車場管理所。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22,613.28萬元,支出總計22,613.28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22,613.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591.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22.0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047.3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3,375.3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327.99萬元,因按照我區預算管理要求,將結轉金額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中進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結轉并編制到2025年預算的資金。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22,613.28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23.9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35.8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3,551.0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7,961.70萬元,農林水支出22.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18.75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047.3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00.44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項目支出增加2246.95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并編制到2025年預算項目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22,613.28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22,613.2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591.2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591.27萬元,比2024年增加3,375.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5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增加800.44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劃轉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項目支出18,741.69萬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市政設施、城市橋隧和城市照明等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管理重點工作,比2024年增加2,574.9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結轉金額已納入相應性質的資金收入并編制到2025年預算項目支出。
??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2.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2.01萬元,主要用于三峽后續工作三峽水庫清漂能力提升,比2024年減少327.9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收入撥款減少。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城市管理局2025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50.13萬元,比2024年增加4.99萬元,增長11.05%,主要原因是區交易中心劃轉一輛應急保障公務車至局屬單位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所。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一致;
2025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5.13萬元,比2024年增加0.70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川渝合作、
加大城市管理溝通交流等;
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45.00萬元,比2024年增加4.29萬元,主要原因是區交易中心劃轉一輛應急保障公務車至局屬單位城市公用事業所;
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45.30萬元,比上年增加91.42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津委編〔2024〕14號文件單位撤并劃轉區住建委執法支隊35人至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6.3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6.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44.3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4.3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1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8,741.69萬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22.01萬元。其中:本年年初預算項目開展績效自評44個,金額18,763.70萬元;公開績效目標的項目15個,金額13,864.57萬元;公開部門整體績效目標18,763.70萬元,三級指標16個,其中:市政設施管護面積、直管區域清掃保潔面積等10個三級指標為核心指標。向人大報告績效目標的項目15個,金額13,864.57萬元;向人大報告整體績效目標18,763.7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5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5輛,應急保障用車1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黃典? 聯系方式:023-47529909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