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3-23 10:17:02 大 中 小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履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職責,規范我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行為,防范風險、堵塞漏洞,提升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作用。根據《江津區財政管理提升工作方案》(江津府辦發〔2018〕189號)精神,我局決定開展2021年度會計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及單位
(一)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各單位2020年度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國庫集中支付、財政票據管理、非稅收入收繳情況是否合法合規;預決算編制及公開情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公務卡使用、資產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與績效管理執行情況;支出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預算支出、使用假發票等違反財經紀律等行為。
(二)檢查單位及分組情況
按照江津區府辦《財政管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結合2020年區級一級預算單位調整實際,采取與審計、區委巡察不重復的原則,今年對15家單位開展財政會計監督檢查。
2021年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由區財政局會管監督科牽頭,通過從局內對應聯系科室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檢查時間
檢查時間從3月中旬至8月中旬結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和方式
檢查采取調閱會計憑證、賬簿以及相關資料,走訪相關人員,現場調查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將延伸檢查其他年度或有關單位。?
四、檢查要求
(一)積極配合,明確被查單位責任。被檢查單位要高度重視檢查工作,指定專人配合檢查組的檢查工作,為檢查組提供辦公場所,按要求提供2020年預決算報表,收入的解繳情況、公務卡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項目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結余情況,內控制度、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等相關信息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不得拒絕、推脫或隱瞞、謊報,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完善公示公告。檢查結束后,對屬于財政部門預算、會計監管職責的違規問題,我局將公告檢查的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典型案例、處理處罰和整改落實情況等。對不屬于財政部門預算、會計監管職責的違規問題,應按照《財政監督檢查案件移送辦法》(財政部令第53號)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江津區2021年度會計監督檢查單位名單及分組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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