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調整江津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
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
津發改規范〔2021〕1號
各學區管理中心、各公辦幼兒園:
為貫徹《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促進我區學前教育健康發展,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
江津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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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等級 |
辦學 形式 |
收費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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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 |
城區以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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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
第二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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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600元/生·月 |
520元/生·月 |
6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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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500元/生·月 |
420元/生·月 |
5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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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幼兒園 |
全日制 |
400元/生·月 |
320元/生·月 |
4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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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級或未達等級 |
全日制 |
200元/生·月 |
200元/生·月 |
20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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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費標準,按照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 3.市級示范幼兒園可在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5%。 4.本文中“城區”指的是幾江、鼎山、德感、雙福、圣泉5個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范圍。 | |||
二、增設延時保育費服務性收費項目
增設延時保育費服務性收費項目,延時保育時間為每天下午放學后兩小時,收費標準為10元/生·次,半小時以內免費,按月結算。
該項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延時保育服務的主要內容應以看管和幼兒自主游戲為主,不得開展興趣班、文化課等具有小學化傾向的內容。延時保育費收入主要用于參與延時保育服務的保育人員補助、保障幼兒園開展延時保育服務開支。
三、執行時間
(一)城區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學起執行;
(二)城區以外第一步調整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學起執行,第二步調整從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起執行。
四、有關要求
(一)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執行。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投訴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二)區發改、財政、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幼兒園收取贊助費以及各種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及時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切實糾正和制止亂收費行為,維護幼兒家長權益。
(三)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相關工作的指導、監督,幼兒園應改善辦園條件,不斷提高辦園水平,提高保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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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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