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津發改〔2023〕8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我委第16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將《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招標文件備案流程的通知》等2件文件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件)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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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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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招標文件備案流程的通知 |
津發改規范〔202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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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工作的通知 |
津發改規范〔202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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