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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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江津區支持服務業發展七項措施
(試行)的通知
津發改〔2025〕20號
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江津區支持服務業發展七項措施(試行)》已經區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做好宣傳貫徹執行。
重慶市江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重慶市江津區商務委員會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津區支持服務業發展七項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服務業培育市場主體,積極推動我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條 鼓勵市場主體升規升限,對當年新入統的規模(限額)以上服務企業給予補助5萬元,個體戶給予補助1萬元。
第二條 鼓勵企業分支機構轉為法人機構,且當年入統的,給予補助5萬元。
第三條 鼓勵商貿綜合體、購物中心、專業市場、大型商超等市場主體新建統一結算平臺,入統當年給與補助10萬元。
第四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品牌建設,對當年獲評“重慶服務業企業100強”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的給予補助10萬元(每個企業限享受1次)。對新增首次入選“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給予補助50萬元。
第五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做大規模,自2025年起,對規模以上其他服務業企業,年開票(以當年11月為準,下同)首次達到8000萬元、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企業,年開票(以當年12月為準,下同)首次達到30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以當年12月為準,下同),年開票首次達到1億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對于年開票額達到40億元及以上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根據其經濟貢獻給予相應獎勵。
第六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穩定發展,自2025年起,對規模以上其他服務業,當年開票增量超過3000萬元、1500萬元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對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企業,當年開票增量超過2000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企業,當年開票增量超過1億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補助5萬元、3萬元。
第七條 鼓勵服務業企業爭取上級支持,企業獲得公共服務平臺、制造業企業主輔分離、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星級樓宇等市級生產性服務業專項資金補助的,區級分別給予每個企業補助5萬元。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從2025年1月1日起計算。本政策措施由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和區商務委負責解釋,申報細則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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