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30X1/2020-0000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公安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1 | [ 發布日期 ] | 2020-08-21 |
發布日期: 2020-08-21 11:42:00
一、部門基本情況
?江津區公安局是區政府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公安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2)、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3)、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4)、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6)、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7)、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8)、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9)、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10)、管理戶政、國籍、居民身份證、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江津區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11)、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2)、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3)、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指導林業公安業務工作,加強駐企業公安業務指導。(15)、承辦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江津區公安局有區內院機關1個,內設4個綜合管理機構,26個綜合執法勤務機構,31個派出機構。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總計44369.2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300.13萬元,占99.84%,其他收入69.12萬元,占0.16%;支出總計44242.49萬元。收入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173.93萬元、減少2.58%,主要原因是:2018年補發以前年度津貼補貼,導致2018年度人員經費較高,2019年無補發項,導致經費呈下降狀態。
??2.收入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合計44369.25萬元,較上年決算減少1173.93萬元、減少2.58%,主要原因是:2018年補發以前年度津貼補貼,導致2018年度人員經費較高,2019年無補發項,導致經費呈下降狀態。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300.13萬元,占99.84%;其他收入69.12萬元,占0.16%。無年初結轉和結余。
??3.支出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合計44242.4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599.86萬元,減少3.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上年減少8.03%。
其中:基本支出28099.52萬元,占63.51%;項目支出16142.97萬元,占36.49%。
?4.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126.7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26.76萬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中央轉移支付裝備費85萬元,按規定在2020年9月前執行完畢,璧山和綦江轉入的羈押人員相關費用未使用完畢。
?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44300.1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167.96萬元,減少2.57%。主要原因是2018年補發以前年度津貼補貼,導致2018年度人員經費較高,2019年無補發項,導致經費呈下降狀態。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4228.83萬元,增長47.32%。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設費2420.4萬元。
?2.支出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215.1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552.13萬元,減少3.39%。主要原因是2018年補發以前年度津貼補貼,導致2018年度人員經費較高,2019年無補發項,導致經費呈下降狀態。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4143.83萬元,增長47.03%。主要原因是:追加基本建設費2420.4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8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5萬元,上升100.00%,主要原因是中央轉移支付裝備費,按規定在2020年9月前執行完畢。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8742.72萬元,占87.6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829.36萬元,增長55.51%,主要原因是公安工作不確定性帶來的專項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141.14萬元,占0.32%。
??(3)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719.14萬元,占6.1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3.02萬元,增長4.7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人員工資標準的調整。
??(4)衛生健康支出1434.99萬元,占3.25%。
? (5)住房保障支出1262.13萬元,占2.6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099.5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217.4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48.82萬元,減少10.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補發以前年度津貼補貼,導致2018年度人員經費較高,2019年無補發項,導致經費呈下降狀態。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4882.0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5.25萬元,增長4.17%,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帶來的日常支出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電氣費、郵電費、維修維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173.11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6.89萬元,減少11.8%,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度對各部門加油卡進行了集中清理,統一管理,嚴格控制加油卡余額,導致本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因我局嚴格執行公務接待費報銷要求及標準,導致公務接待費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336.18萬元,減少22.27%,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購車需求比上年度減少,導致公務用車購置費比上年度減少;因我局本年度對各部門加油卡進行了集中清理,統一管理,嚴格控制加油卡余額,導致本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因我局嚴格執行公務接待費報銷要求及標準,導致公務接待費減少。
?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車購置費608.62萬元,主要用于購買執法用車。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8.62萬元,增長17.04%,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按車輛裸車價格預算,實際購車時,繳納了10%車輛購置稅,后期進行了統一噴涂和警務設備加裝,產生車輛改裝費用。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560.16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公安業務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39.84萬元,下降29.98%,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并積極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降低車輛維修費用。較上年支出數減少237.7萬元,下降29.79%,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并積極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降低車輛維修費用。
??公務接待費4.32萬元,主要用于上級公安局及其他區縣公安局到我單位交流學習檢查,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68萬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對無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較上年支出數減少5.02萬元,下降53.75%,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對無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人員;公務用車購置3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211輛;國內公務接待122批次1228人,其中:無國內外事接待;無國(境)外公務接待。2019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35.18元,車均購置費20.29萬元,車均維護費2.65萬元。
?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9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882.08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5.25萬元,增長4.17%,主要原因是,辦公用品日常更新,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價上漲造成。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11輛,其中,無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無主要領導干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15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4輛,無離退休干部用車,無其他用車。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5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9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76.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619.96萬元,主要用于采購公安裝備、辦公設備、基礎工程建設、保安服務等。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8個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28項,涉及資金14059.77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績效目標按照區財政局績效目標申報要求進行了編制,完成情況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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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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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項目)名稱 |
2019年政法轉移支付資金 |
自評總分(分) |
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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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重慶市公安局 |
實施單位 |
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 | |||
|
聯系人 |
饒婷婷 |
聯系電話 |
47776098 | |||
|
項目資金(萬元) |
|
全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執行率得分(分) | |
|
總量 |
2972 |
2887 |
97.14% |
90 | ||
|
其中:財政資金 |
2972 |
2887 |
/ | |||
|
年度總體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
除刑偵設備因合同簽訂時間問題未執行完畢,其他全部執行完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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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年度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及相關說明 | |
|
大數據中心、智慧社區、公安保密系統投入使用 |
無 |
95% |
100% |
均已投入使用 | ||
|
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 |
% |
10 |
25.28 |
2019年刑事案件破案率比2018年提高25.28% | ||
|
群眾安全感 |
% |
95 |
98.99 |
2019年經民意調查中心調查回訪,群眾安全感為98.99%。 | ||
?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777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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