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98542XE/2021-00010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國資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1 | [ 發布日期 ] | 2021-03-01 |
發布日期: 2021-03-01 11:30:52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
2.貫徹執行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區屬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根據我區改革總體部署,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指導區屬國有企業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區屬國有企業轉型升級、結構調整以及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
4.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考核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負責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工作,完善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
5.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和監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工作;負責組織和監督區屬國有企業按規定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6.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等工作。
7.承擔監督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負責制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考核體系,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8.負責區屬國有企業財務收支預、決算工作;指導區屬國有企業建立財務管理、風險控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和組織區屬國有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9.負責審核區屬國有企業年度投資計劃,牽頭組織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后評價。
10.牽頭組織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牽頭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11.按區委有關規定,負責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管理的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安全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所管理黨組織的黨建考核工作;參與區屬國有企業違規處理工作。
12.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職責。
13.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2019年2月,根據《重慶市江津區機構改革方案》,在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職責基礎上,組建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國資委),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下設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辦公室、資產管理科和企業監督科。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國資中心)為區國資委所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機構6個,分別為綜合科、發展科、產權科、營運科、績效科和項目審核科。區國資委與區國資中心合署辦公。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77,788.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3323.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430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165.83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7619.50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減少17470.50萬元,上年結轉減少45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增加31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77,788.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5.83萬元,教育支出3.3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9.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0.3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3500萬元, 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91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8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300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7619.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5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764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332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3,488.83萬元,比2020年減少 1792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50萬元,比2020年增加21.5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基數調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2838.83萬元,比2020年減少17951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以收定支”的原則等,城鄉社區支出減少2640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增加8449萬元。
區國資委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比2020年減少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0年一致;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2020年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比2020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江津府辦發〔2020〕138號文件,調整了預算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48.89萬元,比上年減少3.25萬元,主要原因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壓縮了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4.36萬元、印刷費0.8萬元、水費0.5萬元、郵電費8.86萬元、差旅費50.4、維修(護)費0.6萬元、會議費0.53萬元、培訓費3.35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勞務費5.74萬元、工會經費2.68萬元、福利費6.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5.5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32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5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8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9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2838.83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東? ???????????????????聯系方式:023-8122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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