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國資發〔2023〕11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現決定將《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租金減免有關事項的通知》(津國資發〔2022〕38號)《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租金減免6個月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津國資發〔2022〕83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