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國資發〔2023〕114號
區屬國有企業: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現決定將《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津國資發〔2022〕39號)和《重慶市江津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房屋租金減免6個月的通知》(津國資發〔2022〕84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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