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393R/2025-00010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交通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交通運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發布日期 ] | 2025-02-12 |
發布日期: 2025-02-12 14: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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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轄區范圍內水路運輸、港口碼頭、渡口、地方航道管理的事務工作。
(2)負責地方海事管理的事務工作。
(3)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和應急管理的事務工作。參與行業安全事故和轄區水上交通事故調查。
(4)負責水路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的事務工作。
(5)負責重點物資、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緊急和重要軍事物資水路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戰備事務工作,負責戰備渡口的管理維護。
(6)負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港航海事政務服務、行業統計的事務性工作。
(7)負責行業發展規劃、建設事務性工作及相關行業文明建設工作。
(8)負責交通領域長江經濟帶建設和內河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9)負責船舶污染防治相關事務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1)綜合科。負責文秘、值班、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督查、議案提案、網絡輿情、信訪等工作;負責黨務、黨風廉政、政工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財務和統計相關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行業文明建設工作。
(2)港政事務科。負責港口、碼頭管理和行業發展事務性工作。開展行業發展規劃、建設事務性工作。負責港口行業安全、環保事務性工作。
(3)運政事務科。負責水路運輸管理和行業發展的事務性工作;負責重點物資、應急救援物資和人員、緊急和重要軍事物資水路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環保事務性工作。
(4)渡口航道科。負責地方海事管理和行業發展事務性工作;負責渡口、支小河流航道管理和行業發展事務性工作;負責權限內船舶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權限內船員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海事、渡口、航道行業安全、環保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地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事務性工作。
(5)安全環保科。負責行業安全、環保、法制工作的統籌性工作;適時對本轄區港口碼頭、渡口渡船、地方水域開展安全指導工作;負責船舶污染防治相關事務工作;參與行業應急救援、行業安全事故和轄區水上交通事故調查工作。
(6)港航事務科。負責交通領域長江經濟帶建設和內河生態環境修復工作;負責地方水域應急救援設施裝備的保管、維護及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全區地方通航水域、港口碼頭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戰備工作,負責戰備渡口的管理維護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1944.55萬元,支出總計1944.55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1944.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63.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81.44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68.8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36.8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32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1944.55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9.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4.5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669.02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68.8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5.7萬元,項目支出增加121.1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1944.55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1944.5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12.5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12.55萬元,比2024年增加236.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58.9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增加115.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入,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項目支出1153.57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港口、碼頭、渡口、航道管理的事務性工作以及應急救援等相關重點工作,比2024年增加121.15萬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水上污染接收轉運經費”等項目經費增加及包含2024年項目結轉經費。
??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1.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1.44萬元,主要用于老舊船舶拆解報廢更新改造及港口岸電標準化建設支出,比2024年增加81.4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港航事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9.5萬元,與2024年預算一致。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
2025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0.5萬元,與2024年預算數一致;
2025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9萬元,與2024年預算數一致;
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04.13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3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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