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1-14 09:30:38 大 中 小
????在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我局全面落實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等的要求,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落實“三項制度”,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努力提高執法隊伍素質,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務。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
我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精神,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精神。一是利用黨委會(中心組)、職工大會等形式集中學習有關文件內容、傳達上級會議精神。二是制定了我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點和2020年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由法制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系統內法治建設工作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系統內行政執法和行政審批情況,開展執法監督,依法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目前,我局從事法制工作人員14人。
(二)強化執法隊伍建設,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強化對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執法人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觀念,防止以權謀私、濫用職權行為的發生。
二是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后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對現有執法人員執法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認定,對不適合繼續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及時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其執法資格,并收回有關執法證件。同時明令禁止行政執法單位使用臨時聘用人員或未經培訓的人員從事交通行政執法工作。2020年,交通執法支隊83名交通執法人員通過了重慶市交通局的執法證件年審,115名交通協管員依法獲得工作證。
三是在執法過程中,程序到位、手續完備。執法辦案均嚴格按照立案、調查取證、事先告知、審查決定、送達和執行等法定程序依次進行,依法告知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法辦案的每個步驟都嚴謹規范,每個環節、每道手續都有相應責任人員簽字認可,每個案件都由單位負責人簽批。
四是嚴把案件審核關,確保辦案質量。在案件審核中,堅持把好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程序關,從細節入手,認真審核每個案子,做到“違法事實不清不接,調查取證不足不接,法律依據不準不接”,較好地把住了案子的“入口”。
五是執法中裁量合理、處罰適當。按照法定程序,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客觀分析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具體情節、性質、主客觀原因、社會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適用法律依據正確,適用法律條款準確,作出的處罰決定合法合理。
六是嚴格“雙隨機、一公開”,規范行政執法檢查。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科學制訂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明確涉企檢查方式、檢查頻次和檢查內容,嚴禁隨意執法檢查。同時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向社會公開執法主體、執法人員、交通行政執法程序等,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監督,有計劃的對全區236家重點道路運輸企業、28家港航企業、5個重點公路水運工程實施重點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對重點監管以外的其他交通運輸企業采取“雙隨機”抽查。
七是卷宗規范,罰繳分離。規范使用重慶市統一印制的法律文書,及時對各類行政處罰案子和文書進行立卷歸檔,妥善保存,做到文書規范、材料齊全,查閱方便。同時認真執行罰繳分離制度,罰款全部上交區財政管理,未出現違反財經紀律的情況。
(三)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升交通法治水平
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交通執法支隊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執法場所公示欄向社會公示了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交通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按規定著交通執法服裝、佩戴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交通執法支隊按規定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行政執法信息公開網站公開的執法決定信息;建立了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依法公開行政執法總體情況。交通執法支隊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大力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交通執法支隊嚴格要求執法人員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實現全過程記錄,并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扣押財產等直接涉及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推行全過程音像記錄;行政執法文書按照重慶市交通局印發的格式文本作了統一和規范。交通執法支隊加強執法裝備建設,推進全過程記錄執法工作。交通執法支隊一線交通執法每人配備了一臺執法記錄儀。交通執法支隊每件行政執法案件有文字、音像記錄,執法全過程文字記錄完整,執法文書規范,案卷完整齊全。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交通執法支隊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現了全覆蓋;支隊案件審理室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配備了法制審核人員,聘請常年法律顧問3名;制定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局黨委委員兼交通執法支隊主要負責人履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第一責任人責任。交通執法支隊強化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規范了執法行為,提高了執法質量,保障了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進了嚴格規范公正執法。
(四)完善交通行政執法制度,維護交通市場穩定
一是深入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落實交通部《關于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建立和完善交通行政執法程序制度、交通行政執法機構管理制度、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交通行政執法考評獎勵制度、交通執法證件和執法服裝管理制度、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等相關制度,促使系統內交通行政執法單位和人員持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方法,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水平,提升人民群眾對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滿意度。
二是嚴格執行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在執法監督過程中,將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由分管領導牽頭,法制科具體負責對系統內各執法部門在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秉公執法、執法文書制作等方面進行綜合檢查,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社會監督主要是受理群眾的投訴,依法辦理信訪案件,并針對投訴問題給予及時糾正。
三是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按照市交通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成立了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小組,由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長牽頭,組織局法制科、局法律顧問及法制崗人員對執法支隊2020年度行政處罰案卷進行抽查評查。
四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嚴格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黨內、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報送備案。
(五)加強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
今年以來,重點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法制理論考試,并全部合格。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持續推進交通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嚴格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通過開展“信用交通宣傳月”、“安全宣傳月”等活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交通窗口崗位、客運車站、碼頭、公交車、出租車等宣傳平臺,進一步創新法治宣傳載體,拓寬宣傳渠道,切實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普法宣傳教育的廣度、深度和力度,努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二)切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過開展專項學習、參加執法業務培訓等方式,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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