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后勤等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群工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干部、經費和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督查督辦、法治、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規劃發展科
擬訂創新驅動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并組織實施,協調開展重大科技決策咨詢。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措施的建議。負責科技監督評價與科研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科技統計、科技調查工作,引導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協助有關部門開展R&D統計工作,負責開展研發費加計扣除鑒定。牽頭完成重慶市對區縣實績考核中科技創新指標的考核工作。負責對區級各部門、各單位、各鎮街科技工作的指導、協調、檢查和考核。承擔本部門及其他協同部門政策文件的修訂完善。承擔科技保密工作。負責影響地震觀測環境建設工程的審查;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產業平臺科
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創新、成果應用示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區級科技項目規劃、立項論證、監督管理、績效評估并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負責科技示范基地規劃布局并組織實施。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擬定科技指導項目計劃,培育推薦上級各類科技創新項目。推動創新主體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對科技型企業、高成長性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的培育;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培育新型研發機構,指導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協調、指導區域內高校科研機構和創新平臺的建設。承擔推動大數據智能化及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各類科技創新主體、項目、產品等的組織、推薦、申報等工作。
(四)創新服務科
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政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發展,引進、培育科技服務中介機構。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精準扶貧、科技特派員管理、科技下鄉、農業科技試點示范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創新創業工作,指導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科技創新中心等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計劃、交流、評價和激勵機制并組織實施,培育引進高端科技創新團隊,組織開展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外國專家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開展科普活動,推動科普基地建設。負責構建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科技金融工作,支持企業化解融資難問題。負責科技招商引智工作,引進科技創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