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9776735/2023-00004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科技、教育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科技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發布日期 ] | 2023-02-28 |
發布日期: 2023-02-28 10:35:56
重慶市江津區科技創新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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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科技成果保護及轉化、科技金融、科技人才、雙創等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負責擬定全區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雙創”工作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管理細則、績效考評機制和實施方案。
3.承擔與國內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科技組織(團體)的合作協調聯絡工作,指導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設、管理、認定和日常服務工作,協助落實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項目,協助引進高層次人才,落實優惠政策。
4.負責區域性創新創業生態體系構建,指導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新產業服務平臺建設;承擔創新創業團隊的培育、引進、日常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孵化器、加速器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區級眾創空間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國家級市級眾創空間的創建和申報工作;組織開展創新創業比賽、輔導和培訓;組織開展政產學研用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負責重大政產學研合作項目、載體的組織實施。
5.負責全區科技創新成果的對外展示,統計全區科技創新資源和科技產業、人才創新成果,建設全區科技資源要素大數據平臺;負責中心大樓及附屬設施的日常管理運行工作。
6.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劃項目,指導企業科技項目申報,開展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搭建區域性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技術交易市場,開展技術交易合作活動,指導和組織全區科技成果的轉化、評價與推廣應用。
7.負責全區科技投融資發展戰略研究工作,提供投融資和創業服務,做好本級科技投融資資金(基金)的運作與管理工作;對扶持項目進行監管和績效評價,代表種子基金出資人行使權利管理種子基金。
8.負責天使、風投等基金的引進或組建工作,并對其監督和風險管控,負責投資、貸款回收和組織損失認定的具體事務性工作;負責基金統計報告工作,完成基金委托管理協議約定的其他工作。
9.承擔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內設機構。
二、部門(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78.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8.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59.36萬元,主要是調出2人和基目經費撥款減少共計59.3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78.9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1.2萬元,科學技術支出237.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1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3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59.3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49.1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0.26萬元。
三、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9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8.95萬元,比2022年減少59.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5萬元,比2022年49.1萬元,主要原因是調出2人及公用經費預算標準下降等,主要用于保障區科技創新中心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51.74萬元,比2022年減少10.26萬元,主要原因是區財政因減稅降費等原因,壓減項目支出,主要用于區科技創新中心大樓運轉等重點工作。
區科技創新中心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比2022年或增加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22年增加2萬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均由科技局機關核算,本年度單獨核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2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2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1.74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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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楊福利 ????聯系方式:電話023-4756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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