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10 09:05:00 大 中 小
(1)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在江津區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組織。
(2)補貼范圍
江津區農機具補貼范圍,嚴格按照重慶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執行,對納入補貼范圍內的機具實行敞開補貼。我市補貼機具種類主要有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灌溉機械、收獲機械、設施種植機械、田間監測及作業監控設備、種植業廢棄物處理設備、飼料(草)收獲加工運輸設備、畜禽養殖機械、畜禽產品采集儲運設備、畜禽養殖廢棄物及病死畜禽處理設備、水產養殖機械、種子初加工機械、糧油糖初加工機械、果菜茶初加工機械、農用動力機械、農用搬運機械、農用水泵、設施環境控制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等21個大類45個小類123個品目。繼續開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具體方案另行制定,方案出臺前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3)補貼標準
根據《重慶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規定,江津區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標準原則上按同類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由市農業農村委按相關規定測算確定后發布。
(4)申請程序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區縣結算、直補到卡(戶)”。購機者自愿到戶籍所在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注冊登記地鎮街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購機者跨地區穩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也可在經營所在地鎮街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
(5)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時,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購機者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為居民身份證原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為登記證書原件)、有效的“一卡通”銀行卡(折)、購機發票原件(具有購機者、生產企業名稱、機具名稱、機具型號、機具出廠編號、發動機號等信息)。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應先到區政務服務中心的農業窗口依法辦理牌證后申請補貼。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以農機推廣鑒定的機型為準,主要包括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共七種機型,其中:拖拉機包括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履帶拖拉機、輪式拖拉機運輸機組、手扶拖拉機運輸機組;聯合收割機包括輪式聯合收割機、履帶式聯合收割機。
以上資料提供原件的同時還應提供一套相應的復印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咨詢電話
區農業農村委:023-47521513。
(7)受理單位
全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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