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3181/2024-0000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司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發布日期 ] | 2024-03-01 |
發布日期: 2024-03-01 10:14:46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負責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和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監督、管理、指導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協調幫教安置工作;負責實施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應急、安全、穩定等相關工作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單位內設11個機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機關黨委辦、法治建設科、行政復議科、行政應訴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社區矯正科、公共法律服務科、人事科、區委依法治區辦秘書科;下設30個基層司法所;參公事業單位1個,為重慶市江津區法律援助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個,為重慶市江津區社區矯正幫教服務中心和重慶市江津區法制服務中心。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3620.81萬元,支出總計3620.8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95.04萬元, 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過苦日子”要求,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對公用經費及一般性項目支出進行壓縮。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3620.81萬元,其中:上年結轉 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620.8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萬元,事業收入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95.04萬元,主要是對公用經費及一般性項目支出進行壓縮。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3620.81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02.51萬元,教育支出11.0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2.6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2.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2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95.04萬元,主要是公用經費及一般性項目支出減少。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3620.81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3620.8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95.04萬元, 主要是公用經費壓縮,項目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20.8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20.81萬元,比2023年減少95.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86萬元,項目支出1144.95,基本支出比2023年減少0.25萬元,項目支出比2023年減少94.79萬元。主要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過苦日子”要求,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對公用經費及一般性項目支出進行壓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4萬元,比2023年減少44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過苦日子”要求,對公車運維及公務接待進行嚴格規范,厲行節約。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 0萬元,比2023年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計劃;2024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數1萬元,比2023年減少9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過苦日子”要求,厲行節約。
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3萬元,比2023年減少35萬元,主要原因是對一般性項目支出進行壓縮,對公車運維費進行壓縮,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比2023年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相關費用。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80.97萬元,比上年減少20.0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過苦日子”要求,構建節約型機關,精簡會議、差旅、培訓等活動。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物業費、勞務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1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44.9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2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0輛、執勤執法用車22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車輛購置費。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林燦 ? ?????????????????????????? 聯系方式:023-47560328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