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3-05 14:55:00 大 中 小
????2019年,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和全國、全市、全區相關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站位,對照《重慶市江津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江津委發〔2017〕21號)和《2019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學法制度,充分利用黨組會、黨支部會、片區座談會等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要求部署上來。局黨組書記、局長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堅持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帶頭抓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分管領導抓督促落實,每季度定期召集責任科室逐項梳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時處理工作推進中的難點、重點問題,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取得實效。
(二)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區。成功籌備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起草印發依法治區年度工作要點和區依法治區委員會兩規則一細則。分解落實市對區全面依法治市考核任務指標,擬定全區全面依法治區考核實施細則。配合市委依法治市辦完成食藥品監督執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等調研,配合完成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推動制發《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江津府辦發〔2019〕66號),及時安排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組織各鎮街、部門、有關單位對標《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重慶市江津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開展全面自查自評,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暨迎接綜合性督查工作。開展基層法治政府建設調研,聽取幾江街道、支坪鎮、珞璜鎮等鎮街工作情況,提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建議意見。
(三)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順利完成司法局重組,全面承接政府法制職能并有序有效運轉。集中清理我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目錄化、編碼化、數字化管理。開展法律服務行業“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從執法隊伍中隨機選派執法人員9名,組成3個執法檢查組,隨機抽取律師事務所5家(總數10家)、基層法律服務所10家(總數20家)、公證處1家(總數1家)、法律援助中心1家(總數1家),采取聽取工作匯報和實地執法檢查的方式,對法律服務機構管理制度、案卷管理、辦案(證)質量、案件回訪等工作進行了執法檢查。
(四)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和《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通知》(江津府辦〔2019〕88號)規定,組織各鎮街、部門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和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人員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訓,規范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督促部門、鎮街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與區府辦建立密切合作機制,切實履行職責,把好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關,做好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涉機構改革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開展合法性審核94件次,向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區政府規范性文件40件,經區政府同意修改或廢止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11件,備案審查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全年未發生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被建議修改、責令停止執行、撤銷的情形。
(五)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嚴格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充分與利害關系人進行溝通,聽取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等進行論證。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的,委托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開展風險評估。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保證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討論。加強重大決策跟蹤與評估,發現重大行政決策存在問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決策執行中發生不可抗力等嚴重影響決策目標實現的,及時依法予以調整。
(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扎實推進綜合執法改革,指導部門、鎮街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積極參與白沙鎮賦權工作,分析研究鎮街綜合執法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完善行政執法爭議調處機制,及時處理機構改革中出現的執法爭議問題,確保責任不缺位、工作不斷檔、力度不減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督促各行政執法機關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強化行政執法案件監督,堅持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自助終端機中設置行政執法舉報投訴端口,豐富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及時換發涉及機構改革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證件。2019年,開展通用法律知識培訓353人次,換發行政執法證件585件,糾正錯誤執法案件1件,保護了涉事民營企業800余萬既得利益,化解了企業破產風險,保障了150余人就業。
(七)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修訂完善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約談制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制度匯編》,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同中心工作一并謀劃、一并部署、一并落實。全面落實黨組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第一責任,其他黨組成員一崗雙責。及時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3件、政協委員意見2件。加強對重點崗位的制約,主動接受市委第三輪交叉巡察第一交叉巡察組的巡察,重點聚焦交叉巡察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取得明顯成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19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約31%(全區經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行政案件196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60件)。加強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督促承辦單位按時依法做好答辯應訴工作,積極參與四面山環境整治涉訴案件辦理。
(八)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深入推進“1+N+3”大調解格局建設,牽頭出臺《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行動方案》。全面實施司法所、鎮街人民調解室標準化建設,不斷改善基層辦公環境。選取、培訓、聘用2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建成投用涉校、涉保等10個重點領域專項調委會。2019年,全區申請司法確認1803件;調解各類民間糾紛13739件,調解成功13647件,成功率99.3%,涉案金額35590萬元;排查重點糾紛2132件,預防糾紛1293件;調解疑難糾紛3151件,無民間糾紛轉化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情況,較好發揮了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設立行政復議應訴科,選派具有法學背景且專業知識過硬的工作人員專職負責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復議宣傳,利用“法制宣傳月”、法治宣傳暨《行政復議法》實施二十周年宣傳教育等活動開展集中宣傳。強化行政復議監督指導,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復議權利告知義務,指導下級行政復議機關正確履行職責。規范行政復議案件管理,全面應用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在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019年,辦理行政復議申請28件,受理17件,審結15件(駁回行政復議申請1件,維持8件,確認違法2件,撤銷2件,終止2件)。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創新開展執法單位普法清單和普法需求清單有機對接的供需普法方式,實現精準普法。引導第三方機構研發公共法律服務自助終端機,并在鎮(街)、村(居)、學校、車站、超市、廣場等地方首期投入100臺。積極申報“法治融屏”項目試點。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三治結合”建設,完成市級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復核61個(其中,市級59個,國家級2個)。對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5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38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進行提標升級。聯合區農業農村委出臺鄉村振興法律服務文件,打造獨具特色的江津鄉村振興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聯合相關單位設立重慶自貿區公證法律服務中心、江津綜合保稅區法律服務室、德感工業園西部食谷法律服務室。推進律師服務創新發展,開通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聯合區工商聯組建50人律師團隊,服務全區民營經濟發展。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運行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加強司法鑒定管理,完成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規范清理工作,對2家“四類外”司法鑒定機構和7名“四類外”司法鑒定人于2019年10月予以注銷。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是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動謀劃和探索力度不夠,對某些重點、難點領域問題的解決能力還有待提升。二是司法行政基層基礎薄弱。智慧司法系統建設相對滯后,基層干部年齡結構與專業知識有待提高,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離司法部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人民調解案件質量有待提升等。三是監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強。部分法律服務機構存在管理不夠規范,依法誠信執業水平不高,違規執業等現象。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學習,深刻領會其中蘊含的法治精神、法治部署、法治要求,始終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二是繼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圍繞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繼續做好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工作,讓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三是著力抓實抓好普法宣傳,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切實抓好“七五”普法迎檢驗收工作,力爭創建成功。繼續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探索“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評審新機制。深入推進供需對接普法,開展訂單式普法。加大公共法律服務自助終端機采購投放力度,進一步擴大覆蓋面,提升普法宣傳效果。四是主動謀劃,確保2020年圓滿完成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做好全面依法治區辦公室日常工作,進一步推進綜合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和法治能力考察測試。規范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按要求完成行政復議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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