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553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發布日期 ] | 2024-08-22 |
發布日期: 2024-08-22 14:33:35
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監測站
2023年度單位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承擔擬訂并監督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技術規范;2.承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3.按相關規定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溫室氣體監測,評估生態環境質量并進行預測預警;4.承擔協調管理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有關工作;5.管理本轄區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名錄,協助監督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監測質量;6.在本轄區內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制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組織發布生態環境質量信息和預測預報信息;7.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隸屬于區生態環境局領導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40.96萬元。與2022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58.82萬元,增長3.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員經費支出和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1)教育支出7.41萬元,占0.40%,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黨員培訓支出。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28.07萬元,占6.9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23萬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預算時以上年10月工資為社保基數調整,實際繳費時以上年全年平均工資為基數。
(3)衛生健康支出68.27萬元,占3.7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30萬元,增長0.4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節能環保支出1577.94萬元,占85.7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0.03萬元,下降12.24%,主要原因是年中項目調整。
(5)住房保障支出59.28萬元,占3.22%,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預算相對較好。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58.7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174.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56.43萬元,增長5.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2人,清算了以前年度超額效。公用經費184.2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6.39萬元,增長171.4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員經費擠占公用經費,2023年正常支出。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車輛運行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6.95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0.05萬元,下降37.22%,主要原因2023年車輛管控加強導致運維費減少。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37萬元,減少2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車輛管控加強導致運維費減少。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6.35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區內因公出行、相關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8.65萬元,較上年支出數下降4.27萬元,下降20.71%,主要原因是2023年車輛管控加強導致運維費減少。
公務接待費0.61萬元,主要用于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39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09萬元,下降12.86%,主要原因是監測站有些接待餐改為工作餐。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公務車保有量為4輛;國內公務接待15批次72人。人均接待費84.1元,車均維護費4.09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經費情況
本年度培訓費支出9.95萬元,較上年3.15萬元,增長46.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黨員培訓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2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4.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9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9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主要用于采購監測用車。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對全年共15個項目全部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82.2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 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3年,我單位認真開展了項目自評,按時保質完成了績效自評工作,做到了應評盡評,自評結果準確、客觀、真實、有效。現就其中一個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2023年度項目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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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
窄口大橋水質自動監測站 |
自評 總分 (分) |
96.22 | ||||||||||
|
項目主管 部門 |
401-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 |
財政歸口科室 |
經建科 |
項目 聯系人 |
牟軍 |
聯系電話 |
18716256688 | ||||||
|
年度總金額 |
年初 預算數 |
全年(調整)預算數 |
全年執行數 |
執行率 (%) |
執行率 權重 |
執行率 得分 (分) | |||||||
|
205 |
198.74 |
123.74 |
|
|
| ||||||||
|
其中: 財政撥款 |
205 |
198.74 |
123.74 |
62.26 |
10 |
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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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績效目標 |
年初績效目標 |
全年(調整)績效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
完成建設窄口大橋水質自動監測站1座,進一步提升我區水質自動監測能力,健全水質自動監測網絡。 |
|
完成建設窄口大橋水質自動監測站1座,進一步提升我區水質自動監測能力,健全水質自動監測網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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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名稱 |
計量 單位 |
指標 性質 |
指標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離度(%) |
得分 系數 (%) |
指標 權重 (分) |
指標得分 (分) |
說明 | ||||
|
水質建設數量 |
座 |
= |
1 |
1 |
0 |
100 |
20 |
20 |
| ||||
|
工程使用年限 |
年 |
≥ |
50 |
50 |
0 |
100 |
10 |
10 |
| ||||
|
驗收合格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20 |
20 |
| ||||
|
工程進度達標率 |
% |
≥ |
90 |
100 |
11.11 |
100 |
10 |
10 |
| ||||
|
提升水質自動監測預警能力 |
% |
≥ |
85 |
100 |
17.65 |
100 |
10 |
10 |
| ||||
|
持續提供水質監測數據 |
% |
≥ |
85 |
100 |
17.65 |
100 |
10 |
10 |
| ||||
|
使用者滿意度 |
% |
≥ |
85 |
100 |
17.65 |
100 |
10 |
10 |
| ||||
本單位無此事項。
我單位項目全部完成績效目標。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無此事項。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四)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六)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二)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三)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四)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五)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萬炳蘭?? 聯系電話:023-4756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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