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131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生態環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發布日期 ] | 2024-03-01 |
發布日期: 2024-03-01 08:57:17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2.承擔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協調。3.承擔污染防治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4.承擔生態保護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5.承擔核與輻射安全執法事項和違法案件的依法調查處理。6.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信訪、投訴舉報受理、糾紛調解工作。7.監督、指導鎮(街)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8.承擔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9.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隸屬于重慶市江津區生態環境局的參公事業單位;內設機構5個:綜合科、法制科、環境安全管理科、在線管理科、生態環境執法一、二、三、四大隊。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901.82萬元,支出總計901.82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2.93萬元, 增長0.33%,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901.8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01.8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93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撥款增加30.27萬元,項目經費撥款減少27.34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901.8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01.82萬元,教育支出3.8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5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2.5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預算668.7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12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2.9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2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7.34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901.82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901.82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2.93萬元, 增長0.33%,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01.8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1.82萬元,比2023年增加2.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25.59萬元,比2023年增加30.27萬元,主要原因是新進人員的工資增支、調整工資、社會保障繳費基數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6.23萬元,比2023年減少27.34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主要用于環境執法、污染源在線平臺、應急等重點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0萬元,與2023年相同。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42.06萬元,比上年減少1.35萬元,主要原因為公用經費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6.23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雷璐???? 聯系方式:023-4755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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