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2-11 14:36:18 大 中 小
按照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要求,為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體育健身需求,全面提高公共體育設施利用率,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開放范圍
由政府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各類公共體育設施分時段實行免費向社會開放。開放場地包括:田徑場、籃球場、足球場、羽毛球場、乒乓球場、全區公辦中小學校室外體育設施等公共體育場地設施。
二、開放時間
(一)轄區內公辦中小學校室外體育場地每周星期六、星期日分時段免費向公眾開放(星期六、星期日免費向公眾開放時長不少于13個小時),區內各公辦中小學校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開放時段。
(二)轄區內除公辦中小學校以外的政府公共體育場地設施,按照免費向社會公眾開放時間每日不低于4小時(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不計算在內)或每周不少于2日(2日免費向公眾開放時長不少于13個小時)。各體育場地設施所屬單位結合場地設施實際制定具體開放時段。
三、開放要求
各開放場地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免費開放公示牌和免開監督二維碼,明確開放時段、開放須知和開放要求,同時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對外公開發布免費開放相關信息。各公辦中小學校開放期間要落實專人負責出入登記,加強安全巡查檢查和宣傳引導,確保開放期間校園安全。
四、入場規范
(一)文明健身,愛護環境。請自覺維護場地環境衛生,不亂扔垃圾(包括瓜皮果殼、口香糖、紙屑、包裝物等),不隨地吐痰。離場時請將個人物品及垃圾帶走,共同營造整潔舒適的健身環境
(二)遵守秩序,舉止得體。請自覺遵守公共秩序,言行舉止、文明禮貌。嚴禁在場地內大聲喧嘩、爭吵斗毆、進行賭博等違法或不文明活動。
(三)禁煙防火,安全第一。開放場地為全面禁煙區域,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腐蝕性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場地。禁止攜帶寵物入內(導盲犬等特殊工作犬除外)。
(四)設施使用,責任共擔。請愛護場地內各項公共設施、器材及綠化。因故意破壞或明顯違規操作造成設施設備損壞的,使用人須承擔相應修復或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因設施正常使用產生的合理損耗除外。
五、安全責任
(一)健康評估,量力而行。參與運動前,請務必結合自身年齡、健康狀況、體能等因素,科學評估風險,合理安排運動項目、時間和強度。運動過程中如感不適,請立即停止并尋求幫助。因個人健康原因或未遵守安全提示導致的意外傷害,責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二)安全防護,兒童監護。進行高風險運動時,建議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未成年人(特別是兒童)進入場地活動,須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全程陪同監護,監護人對其安全負全責。
(三)應急通道,保持暢通。請勿在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出口等區域堆放物品或長時間停留,確保應急通道時刻通暢無阻。
六、服務管理
(一)準入制度。免費開放的室內場地健身市民憑本人身份證經場地管理人員實名登記后方可進入場地進行健身鍛煉。公益性群眾體育活動經組織方審核后提前3天向場地管理方預約申請并提供活動方案、安全預案及人員名單。
(二)安全管理。各開放場地根據承載情況制定最大承載量,如當天鍛煉人數超過最大承載量,有權控制進場人數。有條件的場所需配備專職安保人員,監控覆蓋開放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明確健身須知。進場健身人員請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場地管理方不提供專門物品保管服務,個人物品遺失或損壞責任自負。
(三)設施維護。各場地管理單位要定期開展設施安全檢查,存在安全隱患設施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相關標識提醒,并及時更換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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