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9858095/2025-0005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衛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4 |
發布日期: 2025-02-24 15:51:35
重慶市江津區先鋒中心衛生院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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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江津區先鋒中心衛生院現行的職能職責主要是負責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康復、基本醫療、突發事件的救護、健康教育、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服務;承擔區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轄區內愛國衛生、公共衛生管理;協助開展農村衛生行政執法;負責對村級衛生機構的技術指導和對鄉村醫生的管理和培訓;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無二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3280.72萬元,支出總計3280.72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117.02萬元,?下降了3.44%,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減少,導致收支預算減少。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3280.7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222.1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2058.59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17.02萬元,主要是事業收入預算減少196.71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年初預算數3280.7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5.9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716.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8.48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17.02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減少18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1222.13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1222.13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79.69萬元,?上升了6.9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22.1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22.13萬元,比2024年增加79.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1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增加79.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導致工資福利支出增加73.1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增加49.82萬元,職業年金繳費增加24.91萬元等。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4年無增減變化。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先鋒中心衛生院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重慶市江津區先鋒中心衛生院2025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基層衛生院無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特種用車1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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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佩玲 ?聯系方式:023-476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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