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739848341A/2023-00001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信訪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信訪辦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發布日期 ] | 2023-02-28 |
發布日期: 2023-02-28 11:10:56
重慶市江津區信訪辦公室2023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引導、教育信訪人依法逐級信訪。2.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信訪工作機構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3.提供與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有關的咨詢服務。4.指導、督促、檢查區級各部門、各鎮街信訪工作,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5.督查、督辦信訪事項辦理意見的落實。6.協調處理跨鎮街、跨部門的疑難復雜信訪事項。7.負責區信訪工作(群眾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導各部門、鎮街開展風險評估工作;負責信訪排查工作。8.負責區人民政府人民建議征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江津區信訪辦公室為區政府序列獨立核算的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內設科室3個;所屬區信訪投訴受理中心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內設科室7個,與區信訪辦合署辦公,無獨立核算。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968.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68.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70.9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70.9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 968.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94.91萬元,教育支出3.9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7.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70.9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0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68.9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68.94萬元,比2022年減少170.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8.94萬元,比2022年增加30.03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90萬元,比2022年減少201萬元,主要原因是信訪專項資金和信訪保障(維穩)工作經費減少,主要用于信訪事務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江津區信訪辦公室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12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24.66萬元,比上年增加3.25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和機關運行事務量增大。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3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4.9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9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吳德麗 聯系方式: (吳德麗,電話:023-81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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