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03-10 17:59:38 大 中 小
我辦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嚴格按照《重慶市江津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工作要求,對照任務措施分工表,細化措施,積極作為,全力以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位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我辦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嚴格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全辦重點工作來抓,先后在辦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上就《公務員法》、《網絡安全法》、《國家安全法》、《民法典》《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進行專題學習。
(二)依法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籌領導下,我辦依法全力推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主要措施有:完善機構,成立了風險評估科,配備了專門工作人員;先后印發《江津區全面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辦法》《江津區社會穩定風險分類評估辦法》《江津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備案工作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形成“1+4”制度體系;出臺《江津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管理辦法》,建立完善了全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第三方機構參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培育區內一家律師事務所成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合作機構,推介了11家第三方機構供全區評估參考。
(三)深入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工作。
大力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面向全區公布區長公開電話和全區信訪熱線:47540621,全天候接聽群眾信訪訴求,并及時交辦處理。在江津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專設電子信箱,暢通群眾網上投訴渠道。
(四)依法開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
1.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
一是完善領導接訪制度。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在解決信訪問題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以身作則,帶頭接訪,四大班子領導輪流接訪,鎮(街)、部門領導常態接訪的機制。
二是建立矛盾糾紛四級聯調聯處機制。建立完善“區、部門、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矛盾糾紛聯調聯處機制,堅持每月定期排查、季度集中排查、重要時節拉網排查,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三是建立完善涉穩事項處理機制。區信訪辦專門設立應急調度科,落實工作人員,負責全區涉穩信息收集,及時轉交辦理涉穩信息,特殊時期對涉穩事項日研判、日分析、日調度,全區已建立閉環式無疏漏涉穩信息收集研判機制。
2.加強人民調解。????
一是積極探索“楓橋經驗”,完善訪調無縫對接機制。建立了以區信訪辦、區司法局“一把手”任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訪調對接聯席會議制度,指導鎮(街道)全面建立訪調無縫對接機制,區信訪辦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和調解工作室,由法律工作者與值班律師專門從事訪調對接工作,區信訪辦及時將屬于人民調解范圍的初訪案件分流到調解室,使當事人第一時間得到接待,使信訪矛盾第一時間得到依法調解。
???二是開展重點領域攻堅行動。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辦公室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2020年重點信訪事項攻堅化解行動方案》的通知,明確責任部門牽頭開展重點事項攻堅化解行動。
3.改革信訪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依法打擊違法信訪制度。聯合公檢法司四部門,共同發布《關于依法打擊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并在全區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宣傳。制定《關于依法打擊信訪活動中違法行為的工作規則(試行)》、《區行政中心辦公秩序維護規則》等,有力促進了信訪法治化建設。
二是探索推廣“最多訪一次”制度。為切實解決群眾訪累,我辦依托區網格化云平臺和區信訪辦微信公眾號等資源,綜合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創造性地搭建起集“網上投訴、智能咨詢、在線調處、視頻接訪、數據分析、督查督辦”為一體的智慧信訪品牌——江津信訪“和平臺”,更好更快服務群眾。
三是完善聯合接訪制度。在區群眾來訪接待中心設立涉法涉訴聯合接訪室,由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區司法局派員進駐,專職接待涉法涉訴信訪群眾,有序分流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做到“訴訪事項有分離,訴求救濟無死角”。
四是夯實信訪陣地建設。率先在在全市開展鎮(街道)信訪接待場所規范化建設,打造“休息等候、登記接談、矛盾調解、視頻接訪”等功能為一體的群眾來訪接待中心,開通區、鎮(街道)視頻接訪系統,實現了視頻接訪和應用全覆蓋,積極引導群眾進行網絡約訪,為群眾提供更優質更方便的服務,不斷夯實基層信訪工作基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力爭將江津“和”平臺打造成江津信訪品牌。明年將繼續拓展“和平臺”功能,實現與全市信訪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成為助力“最多訪一次”的掌中寶,合力推動信訪渠道由“傳統信訪”向“掌上信訪”轉變,辦理方式由“網上辦理”向“掌上辦理”轉變,信訪形式由“群眾跑腿”向“數據跑路”轉變,服務內容由“被動等候”向“主動推送”轉變。
二是加強風險評估實現應評盡評全覆蓋。進一步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嚴從實抓好風險評估、審查、考核等環節工作;將不定期對區級部門和鎮街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重大事項評估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進而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其他涉穩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開展追責問責。
三是開展“信訪工作法治化”提升年。嚴格依法依規處理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事項。指導鎮(街道)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方式解決信訪矛盾,嚴格實行訴訪分離制度,把涉法涉訴問題納入到法律軌道解決。建立完善會商制度,加強部門聯動,全面依法打擊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治“大鬧大得、小鬧小得”和“信訪不信法”的信訪思想,營造信訪工作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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