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3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 發布日期 ] | 2025-06-10 |
發布日期: 2025-06-10 09:44:28
? ? 2024年10月19日9時13分許,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紫荊花園路段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 ? 區應急管理局接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案件移交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交通運輸委等單位派員組成的江津區2024年“10·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 ? 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了事故經過、應急處置、人員傷亡、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總結了事故教訓,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了處理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 ? 一、當事人、車輛、車屬公司和道路等基本情況
? ? (一)當事人情況。
? ? 童某某,男,漢族,家庭住址: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身份證號: 5002***0015,準駕車型:C1D,2017年6月6日初次領證,本次事故中駕駛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
? ? 陳某某,女,漢族,家庭住址:重慶市江津區支坪鎮***,身份證號:5102***5842,本次事故中行人,在事故中死亡。
? ? (二)車輛情況。
? ? 童某某駕駛的渝AD93***新能源輕型封閉式貨車,車輛類型:輕型封閉式貨車,廠牌型號:東風牌DFA5030XXYMB***,發動機號:A830P504***,車輛識別代號:LEWWDB335PN238***,注冊日期:2023年9月14日,檢驗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所有人: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保險公司:中華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保險單號:ACHQ401E2124B0056***。童某某通過網絡平臺于2024年5月14日與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達成車輛租賃合同,每月租金3400元。
? ? (三)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 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4日,注冊地位于重慶市江北區紅黃路,實際經營地:重慶市渝北區。法定代表人:古某某。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陸佰萬元。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供應鏈管理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內貨物運輸代理;裝卸搬運;倉儲設備租賃服務;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機械設備租賃;日用百貨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數據處理服務;市場營銷策劃;企業管理咨詢;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圖文設計制作;房地產經紀;網絡設備銷售;家用電器銷售;通信設備銷售;汽車銷售;汽車裝飾用品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新能源汽車換電設施銷售;新能源汽車電附件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BF5K。
? ? (四)道路情況。
? ? 事故現場位于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紫荊花園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南橋頭方向,北往客運中心方向,南北兩側為居民小區,道路為雙向六車道,屬城市道路,中間綠化帶隔離,瀝青路面,路面完好,標志線齊全,視線良好,事故地點為人行橫道線。
? ? 二、事故經過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 ? (一)事故發生經過。
? ? ?2024年10月19日8時許,駕駛人童某某通過網絡平臺上接單,裝10桶粉刷墻漆送往江津區龍華鎮,裝完貨后于9時13分許沿鼎山大道由客運中心轉盤往鯉魚石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江津區幾江街道紫荊花園路段時,由于童某某對道路不熟悉,低頭看導航,沒有注意到前方,車輛左前部與其行駛方向從右往左橫過公路的行人陳某某發生碰撞,造成陳某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 ? (二)事故應急處置。
? ? 事故發生后,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第一勤務大隊啟動了應急響應,立即趕往事發現場進行處置,對事故路段展開車輛疏導、警戒和管制。
? ? 三、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
? ? 本次事故導致行人陳某某等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0萬元。
? ? 四、相關檢驗鑒定情況
? ? 事故發生后,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第一勤務大隊委托相關單位對陳某某尸體、涉事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進行了檢驗鑒定,結果如下:
? ? (一)尸表檢驗,死亡原因鑒定情況。
? ? 經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并出具江津公鑒(病理)〔2024〕108號,鑒定意見:陳某某全身損傷與交通損傷特征相符,并符合顱腦和胸部損傷死亡。
? ? (二)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撞擊部位和碰撞痕跡及行駛系、傳動系、轉向系和制動系的安全技術性能鑒定情況。
? ? 經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并出具(渝安心鑒〔2023〕車檢鑒字第189L號)鑒定意見:該車前保險杠左端變形破損、左側前照明裝置破損、前艙蓋變形、左側前翼子板變形及該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性能有效。
? ? 五、事故原因與性質
? ? (一)原因分析。
? ? 《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501600120240000***號)認定:當事人童某某駕駛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在道路上行駛遇行人橫過人行橫道未避讓,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負事故全部責任,行人陳某某無責任。
? ? (二)事故性質。
? ? 通過對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由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駕駛人童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 ? 六、事故責任與處理建議
? ? (一)駕駛員童某某。
? ? 駕駛員童某某,駕駛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在道路上行駛遇行人橫過人行橫道未避讓,其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應當禁止的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 ? (二)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事故車輛所有人及實際管理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經查,該公司建立了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了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督促整改車輛安全隱患;對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駕駛員童某某開展了崗前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有新能源輕型貨車81輛,均為4500千克以下。公司既未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也未到交通部門進行備案。公司法人古某某具有“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明”。根據《交通部辦公廳關于取消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許可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通知》(交辦運函〔2018〕2052號)和道路運輸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無需按照本規定申請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根據以上規定,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可以不用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也不用進行備案。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不適用本規定。駕駛人童某某駕駛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可以不用取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C1D證駕駛輕型封閉式貨車合規合法。渝AD93***輕型封閉式貨車的租用合法,同時公司與童某某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有效,其約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認定乙方為第一責任人,事故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建議不予追究重慶致潔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責任。
? ? (三)相關部門單位履職情況。
? ? 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幾江街道城市道路交通由交巡警支隊勤務一大隊負責,2024年履職情況:一是先后完成減量控大、二三輪車專項整治、貨車重點違法專項行動、工程運輸車突出交通違法等專項行動及創文收官工作等各項行動任務,全年共完成各類非現場糾違61294件,兩三輪車重點違法2561件,酒駕211件,貨車重點違法864件,貨車其他違法行為965件,非現場超速整治41959件,兩三輪車賦碼863個,安裝登記牌102塊,客貨車檢查登記10950余車次,兩三輪車檢查登記12300余車次。超額完成支隊下達的量化糾違任務。二是全年接處警2561件,其中交通事故2346件,其他類215件。輔警版12123處理簡易事故1153件,移交事故大隊處理930件,協商處理478件。三是排查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70余處,目前督促鎮街整治完畢68處,源頭檢查運輸企業300 余次,提出整改問題47件,與鎮街、交委執法支隊、派出所開展聯合整治14次,先后出動警力48人次,檢查貨運車輛、網約車、租賃車輛600余臺次,查處各類違法行為240 余件。四是開展各類交通安全宣傳17次,主題宣傳活動4次,進企業、公司、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大講座7次, 宣傳教育5000多人次,共發放宣傳資料2500余份。
? ?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相關規定,事故調查組認為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履行了相關管理職責,建議在本次事故中不予追責。
? ?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 ? (一)本次交通事故暴露出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安全責任,未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不夠。下一步公司要認真組織對所屬駕駛員的培訓力度,強化安全意識、法規意識。實施機動車的有效管控,確保所屬駕駛員安全文明駕駛,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 ? (二)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要強化路面執法執勤工作,嚴格查處機動車讓行、超速、超員和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預防類似事故發生。
江津區2024年“10·1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2025年5月19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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