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1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發布日期 ] | 2024-03-01 |
發布日期: 2024-03-01 10:25:22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由區級承擔的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行政執法職責,以區應急局的名義統一執法。參與擬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執法標準規范。承擔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全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一般事故案件的查處,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監督指導鎮(街道)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與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的應急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江津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區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單位內設5個大隊:勤務大隊、工礦商貿大隊、危化品大隊、自然災害大隊、事故調查大隊。編制20人,目前實有人數20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559.77萬元,支出總計559.77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78.64萬元、增加16.3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設執法監管項目經費37.23萬元,因為人員增加及調資,增加基本支出41.41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559.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35.87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8.64萬元,主要是今年增設執法監管項目經費37.23萬元,因為人員增加及調資,增加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41.41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559.7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2.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2.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9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26.79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78.6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4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37.23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559.77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559.77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增加78.64萬元、?增加16.34%,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41萬元,項目支出增加37.23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59.7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9.77萬元,比2023年增加78.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4萬元,比2023年增加41.4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調資等原因增加人員社會保障及福利經費,主要用于保障部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37.23萬元,比2023年增加37.23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今年增設執法監管專項經費37.23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事故調查等重點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5萬元,比2023年減少0.5萬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費0.5萬元。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
2024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1.5萬元,比2023減少0.5萬元,主要是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響應政府“過緊日子苦日子”號召,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3持平,單位沒有公務車編制。
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9.05萬元,比上年增加1.23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在職人員比去年增加1人,公用經費定額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暫無政府采購需求,無一般公共預算政府采購支出。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7.23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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