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16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發布日期 ] | 2024-03-01 |
發布日期: 2024-03-01 10:28:13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全區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應對調度、協調指揮、信息收集發布等方便的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承擔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協助主管部門開展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全區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和重大危險源綜合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安全技術考試組織、信息管理、宣傳教育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成。
江津區應急救援服務中心是區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單位內設9個科室:綜合科、協調科、應急物資保障科、救災減災科、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質災害應急科、森林防火應急科、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科、宣教科、安全生產資格管理科。編制36人,目前實有人數35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收入總計1549.61萬元,支出總計1549.6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976.5萬元、減少38.66%,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979.19萬元,人員調資增加基本支出2.69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1549.6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49.61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976.5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減少979.19萬元,人員調資增加基本支出2.69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年初預算數1549.61萬元,其中:教育支出4.3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8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0.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4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398.95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976.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9萬元,項目支出減少979.1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入年初預算數1549.61萬元,支出年初預算數1549.61萬元。收支較上年預算數減少976.5萬元、減少38.66%,主要原因是人員調資增加社會保障和福利等人員基本支出2.6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經費減少979.19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49.6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49.61萬元,比2023年減少97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4.29萬元,比2023年增加2.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調資等原因增加人員社會保障及福利經費,主要用于保障部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75.32萬元,比2023年減少979.19萬元,主要原因是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應急管理事務專項經費減少718.96萬元,自然災害救災經費減少260.23萬元,主要用于應急救援、應急宣傳教育等重點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2萬元,比2023年減少6萬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5.5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0.5萬元。
(二)“三公”經費分項情況說明
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
2024年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2.5萬元,比2023減少0.5萬元,主要是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2024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數9.5萬元,比2023減少5.5萬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車均減少2萬元、執法執勤車運行維護費減少1.5萬元,單位3輛車共計減少5.5萬元。
2024年公務用車購置費年初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75.3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1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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