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住建發〔2024〕16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渝府令第329號)規定,經區住房城鄉建委第61次黨組會議審議,決定將《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無廢工地建設的通知》(津住建發〔2024〕60號)等4件文件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的區住房城鄉建委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廢止的區住房城鄉建委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1.《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無廢工地建設的通知》(津住建發〔2024〕60號)
2.《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歲末年初暨春節假期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發〔2024〕11號)
3.《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24年住建領域冬春季治氣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住建發〔2024〕20號)
4.《重慶市江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全面加強2024年春運期間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運輸車輛安全管理的通知》(津住建發〔2024〕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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