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杜市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杜市鎮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杜市府發〔2022〕4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鎮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廢止以下文件:《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的工作意見》(杜市府發〔2013〕122號)、《關于印發杜市鎮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杜市府發〔2015〕101號)、《關于村衛生室和定點藥房報表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杜市府發〔2013〕26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附件:廢止文件的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文件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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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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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的工作意見》 |
杜市府發〔2013〕1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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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關于印發杜市鎮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杜市府發〔2015〕1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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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關于村衛生室和定點藥房報表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
杜市府發〔2013〕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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