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2-24 16:18:53 大 中 小
中共幾江街道工委 幾江街道辦事處
關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區委依法治區辦公室:
根據《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我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及成效
幾江街道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對照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區委工作要求,街道自年初以來,堅持主動積極投身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圍繞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要求,結合街情堅持依法治街、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幾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轄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并扎實開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主題實踐活動。
(一)堅持法治思想引領,壓實法治第一責任。堅決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理論建設入手,有計劃地推進法治建設工作。一是強化理論武裝。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進工作。2024幾江街道開展會前學法8次,組織街道領導班子開展法治專題講座2場。通過黨工委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形式組織班子成員集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5次。組織全體在編干部參加江津區2024年度網絡法治理論考試,參考率達100%;組織2024年度全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培訓,6名人員通過行政執法考試,目前我街道現有行政執法人員14人,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二是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街道機關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街道主要領導作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親力親為主持法治建設工作,平安法治辦牽頭抓,讓法治建設有人抓、層層落實。組織干部職工參與行政案件庭審旁聽,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 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
(二)堅持全面依法行政,推進重點任務落實。持續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機構改革整合規范有序。我街道嚴格按照區委區府要求,對標對表,將街道各科室、站(所)、派出機構等400余人融入一中心四板塊體系26個崗位中,有序推進機構改革和運行。二是決策程序合規合法。堅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注重自查整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合法性審查,提升合法性審查覆蓋率,形成的決策備案審查有依有據。三是強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目前,街道整合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城西、城中2處人流密集場所建立“紅領津”黨群服務中心,在基層治理指揮中心的指揮下劃片開展24小時巡邏、執法、矛盾糾紛調處等工作,實現基層治理感知端再前移、響應度更快捷。四是推行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律師事務所團隊作為街道政務工作中法律事務的把關人,確保決策合法合理合科學。去年以來法律顧問已為街道審查、修改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15份,出具法律意見50余件,電話法律咨詢120人次。同時還以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為15個村居聘請專業律師作為村居法律顧問。五是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健全政企溝通機制,優化常態化涉企服務機制,堅持領導干部常態化聯系幫扶企業機制,尤其注重推進小微商貿企業的流通發展壯大工作。六是普法宣傳常抓不懈。在“3·15消費者日”、“4·15國家安全日”“6·26國際禁毒日”及安全生產月、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針對老年人、殘疾人、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群體,結合法律進社區、社區文藝演出、“我們的集市”等群眾性活動,開展針對性的普法宣傳活動。2024年,累計組織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活動30余次,法治講座活動10余次,懸掛宣傳標語200余條,LED屏滾動播放法治宣傳標語,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0000余份。
(三)堅持依法創新治理,形成“三賦能”解訴紛工作法。去年,街道共接收江津區法院委托訴前調解案件476件,調解成功130件,調解成功率28.26%。街道與江津區法院聯動專門設立江津區第一家“數智調解室”,通過遠程音視頻方式開展調解工作,在線辦理司法確認。新華社記者對此“云端”依法調解工作實踐進行專題報道,新華社客戶端瀏覽量130萬人次。在區訴源治理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推進會上,黨工委書記梁筱鐘同志代表街道作工作經驗交流發言。一是著力對接聯動賦能,為調解降低案件起訴率助力。為了有力有效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強訴源治理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工作要求,幾江街道不斷攻堅克難、改革創新實踐,加大涉訴案件調解工作力度:與江津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科加強聯動,邀請轄區內知名律師在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時,將訴前調解挺在代理民事訴訟案前,減少民事案件起訴量;與江津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加強聯動,引導轄區民事案件起訴人在立案前到街道“一站式”矛調中心申請調解,將訴前調解作為民事案件立案的必經程序,降低民事案件起訴率;建立專業金牌調解團隊,與區法院、區司法局聯動,落實專人專班負責民事訴訟案件訴前調解工作。今年以來,共排查各類較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195次;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各類矛盾糾紛8050件,化解率100%;司法調解制作人民調解案卷907卷。二是著力數據研判賦能,為涉訴矛調提質增效添力。前端感知在一線難化解的,引導至“一站式”矛調中心調解。依托基層治理指揮中心“幾江快呼”系統等CPU數據賦能,大數據研判定性層級分流處置,動態卡點位網格統籌調度推進,發現調點,1分鐘調度完、5分鐘達現場、10分鐘初處置。同時,矛調中心還配套設置數智調解室、信訪接待室、涉訴糾紛調解室、婚戀糾紛調解室、物業糾紛調解室、鄰里糾紛調解室、心理咨詢疏導室等精細化區域鏈工作室,工作室按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要求,建成運行集調解(訴調、警調、訪調、復調、行調)、信訪接待、法律援助、困難幫扶、訴訟服務、心理疏導等多功能為一體的矛調機制,其中30%的涉訴糾紛調解成功案例通過指揮中心數據研判復盤處置落實。“調解出手,群眾握手”的預期目標基本實現。三是著力業務培訓賦能,為發揮人崗匹配作用加力。采取“沉下去、走上來”的培訓模式,增強崗位賦能,“沉下去”就是:讓司法所工作人員、調解能手到15個社區(村)定期開展專兼職調解員、專兼職網格員培訓;“走上來”就是:賽馬比拼,把15個社區(村)推薦上來的一批公信力強、有責任心、能擔當的調解員,集中到矛調中心跟班學習,學習調解文書制作和觀摩案件調解。采取“走出去、請進來”培訓模式,拓展崗位視野。“走出去”就是:街道與法院協調,選優配強,將日常在調處工作中表現優秀的調解員選派至法院,到法院學習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相關法律文書的制作,同時觀摩學習法院立案庭前訴調工作的程序及方式方法;“請進來”就是:邀請資深法官、調解專家、知名律師,到矛調中心對街道綜治專干、專兼職調解員開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業務技能輪訓。全年輪訓人員230人次,通過雙向奔赴培訓,隊伍履職盡責化解矛盾糾紛的素質在不斷增強。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存在的不足與困難
(一)法治隊伍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主要體現在“三支隊伍”作用發揮與要求有差距。一是人民調解員隊伍作用發揮不明顯。
地處老城區的幾江是各類矛盾糾紛易發的集散地,調解體量大而調解員人數少,導致矛調效能業績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人民調解員補貼不高缺乏吸引力,難以聘請具有法律知識的高素質對口人才,嚴重制約了調解工作的開展。二是社區(村)法律顧問隊伍活動開展成效不顯著。雖有集中開展法律顧問服務日活動,但缺乏創新,不能有效結合優化營商環境發揮明顯成效,助力街道商貿企業發展的動力還不夠。三是“法律明白人”隊伍宣傳方式有待創新。普法宣傳方式多使用條幅、咨詢等,形式較為傳統、單一、針對性不強,缺乏群眾喜聞樂見、貼近生活的法治文藝節目。
(二)法治建設合力有待加強。一是法治建設的合力問題突出表現在法治統籌協調的作用發揮不夠,仍存在街道單打獨斗的尷尬局面,在打通壁壘、信息互通、有效銜接等方面需進一步磨合。“街道社區吹哨+部門報到”的聯建聯動工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得到貫徹落實。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發展不均衡,街道范圍內部分單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還不夠到位,有關工作機制還沒有建立健全。基層普法經費少導致普法工作受到影響,難以適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三是街道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工作力量還顯薄弱,在組織機構、相關制度落實上還有短板需要補齊,實質性工作開展還不足。
(三)法治環境建設發展不均衡。由于條件限制街道部分老舊社區法治基礎設施落后,法治文化氛圍不濃厚,與法治示范社區相比存在明顯差距,影響了整體法治環境的均衡發展。
(四)依法行政能力還參差不齊。部分黨員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把依法辦事落實到具體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還不是很高。日常工作開展中還存在執法不規范、程序不當等問題,無形之中影響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統一思想認識,增強法治意識。持續堅持深化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扣落實上級的法治建設決策部署要求,不斷增強法治建設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任務落實。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區委依法治區關于法治建設責任清單要求,緊密結合街道實際,精準發力、分類施策在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拓寬法律服務渠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均衡推進法治環境建設等薄弱環節方面抓重點、強弱項、補短板,不斷強化法治建設工作機制措施創新。
(三)實行清單銷號,狠抓整改落實。成立反饋問題整改專項領導小組,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親自牽頭推進,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和相關科室全力配合,切實把法治建設整改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到位。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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