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李市府發〔2024〕1號)予以廢止。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ù思_發布) ">
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李市府發〔2024〕2號
各村(社區),機關各辦公室、鎮屬事業單位:
經鎮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將《關于印發<李市鎮2024年度到戶產業獎補實施方案>的通知》(李市府發〔2024〕1號)予以廢止。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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