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雙福街道辦事處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雙福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雙福街道2023年度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實施方案的通知
雙福街道辦發〔2023〕72號
各社區:
為充分調動廣大居民自覺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抓好森林山地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雙福街道2023年度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雙福街道2023年度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實施方案
為充分調動廣大居民自覺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揮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作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抓好森林山地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針,堅決防范大較大森林火災發生,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為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和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十戶聯防”的方式,充分發揮基層人民群眾力量,防范違規野外用火,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和處置違規野外用火,形成相互監督、相互提醒的良好氛圍,最大限度降低人為因素引發森林火災的可能。
三、工作內容
(一)科學劃定聯防小組。各社區通過召開會議等方式,按照“相鄰相近、便于管理、守望相助、相互監督、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落實屬事屬地責任,將每10戶左右的農戶劃分為1個聯防小組,每個聯防小組通過成員戶推選的方式,確定1名敢于擔當、責任感強、熱心森林防滅火工作的人員為聯防組組長。街道做好工作指導,社區負責“十戶聯防”統一領導和管理,聯防組長負責本“十戶聯防”日常管理工作。
(二)共建共管聯防機制。各社區通過成立森林防火聯防小組、簽訂承諾書的方式,構建“鎮(街道)+村(社)干部+居民小組組長+聯防組組長+聯防小組成員戶”的森林防滅火“五級”防控網絡。形成聯防小組成員戶自覺履行森林防火聯防義務,主動互相督促、互相宣傳、互相提醒、互相救助的共建共管森林防火聯防機制。
(三)壓緊壓實聯防責任。各社區組織簽訂《森林防火“十戶聯防”承諾書》,聯防組長承擔森林防火勸導、報告、宣傳的職責,對本聯防小組內成員戶土地(含農用地、林地、自留地、使用地)及房屋周邊100米范圍的林區火災風險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報告電力線路、通訊基站等森林火災隱患。督促成員戶及時清理林下可燃物,房屋周邊隔離帶。非防火區和非防火期實行報告用火管理,在森林防火期或高火險期,對在林中或林緣燒荒、燒灰積肥、祭祀用火、林內吸煙等違規野外用火等行為進行勸阻并報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參與森林火情先期處置。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2023年7月20日前)。通過召開會議、廣播宣傳、宣傳標語、宣傳欄、入戶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十戶聯防”工作要求和重要意義,提高村民參與的積極性,統一干群思想認識。
(二)分組劃區(2023年8月底前)。各社區全面摸排本社現有的村民戶數,結合區域實際,通過召開會議,將相鄰10戶左右農戶分為一組,劃定聯防區域,推選一名聯防組長,形成聯防機制。
(三)落實責任(2023年9月3日前)。各社區建立聯防小組,以聯防小組為單位,簽訂森林防火“十戶聯防”承諾書,形成長效機制。各聯防小組按照承諾書承諾內容,聯防聯治,形成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各社區要充分認識開展“十戶聯防”工作的重要性,及時合理安排部署“十戶聯防”工作。要制定實施方案,組織人員深入農戶廣泛宣傳教育,讓聯防農戶明白“十戶聯防”制度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性,讓成員相互約束,并自發有效地預防森林火災。
(二)強化目標考核,確保工作落實。區總林長辦將“十戶聯防”工作將納入林長制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對工作開展被動、任務推進緩慢和工作質量不高、宣傳效果不好的鎮(街道),將在林長制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中進行扣分。
附件:1.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工作制度
2.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承諾書(參考模板)
3.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工作臺賬
附件1
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工作制度
為充分發揮基層森林防火群防群治積極作用,調動廣大農戶自覺參與森林防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決打贏森林防火的人民戰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特制定該制度。
第一條 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即按照“相鄰相近、便于管理、守望相助、相互監督、利益共享、責任共擔”原則,把相鄰的10戶左右農戶組織起來,成立森林防火聯防小組,夯實森林防火基層聯防機制。
第二條 每個聯防小組推選一名聯防組長,聯防組長需熱心森林防火工作,熟悉本組情況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優先選擇村組干部或黨員(村民)代表,其余農戶為聯防小組組員。
第三條 聯防小組全員自覺排查責任區內電力線路、通訊基站等方面的火災隱患并層層上報,監督整改。每年防火期之前,對責任區內林區道路、林農交錯地帶、房屋周邊清理8-10米的防火隔離帶。在高溫火險時期,林中或林緣200米內,嚴格做到“八個不”:1.燒荒煉山、燒灰積肥、焚燒秸桿、爆破、焊接、焚燒垃圾;2.吸煙、亂丟煙蒂和火種;3.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焚香點燭、燒紙錢;4.野炊、燒烤、燃燒篝火、玩火、燒火取暖;5.開展生產用火;6.使用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機械設備;7.燒蜂、燒山驅獸;8.不違反民居、民宿、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第四條 聯防小組全員要自覺履行以下聯防義務:1.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防火知識宣傳;2.加強癡、 呆、傻、聾、啞、精神病、70歲以上老人、16歲以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看護和流動人員的監管;3.加強對聯防戶野外用火行為的監督;4.及時勸阻外來人員違反森林防火相關規定的行為;5.發現違規違法野外用火的,立即制止并向聯防小組長、村民小組長、村(社區)、鎮政府(街道)報告,一旦發現火情,及時上報,并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處理。或撥打023-47521119、47530530報警。
第五條 因聯防戶自我約束或對其監護對象監管不力,在聯防區域違規野外用火,引發火情火災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以下責任:1.肇事者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責任;2.其他聯防戶按村規民約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聯防小組全員在火源管控、火情火災撲救、火案偵破等方面表現突出,經其他聯防組員共同推舉,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其進行表揚表彰和經費等獎勵,所需經費在森林防火經費中列支。
附件2
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承諾書
一、本人承諾作為聯防小組成員自愿參與森林防火“十戶聯防”活動,做好本戶土地(含農用地、林地、自留地、使用地)及房屋周邊100米范圍野外用火及森林防火的監督管理,遵守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制度,接受聯防小組長領導,自覺維護本聯防小組的集體信譽,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遵紀守法。
二、本人承諾作為聯防小組成員在森林防火期內嚴格做到“八個不”:1.不在禁火區內燒荒煉山、燒灰積肥、焚燒秸桿、爆破、焊接、焚燒垃圾;2.不在禁火區內吸煙、亂丟煙蒂和火種;3.不在禁火區內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焚香點燭、燒紙錢;4.不在禁火區內野炊、燒烤、燃燒篝火、玩火、燒火取暖;5.不違法進入禁火區開展生產用火;6.不在禁火區使用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機械設備;7.不在禁火區燒蜂、燒山驅獸;8.不違反民居、民宿、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三、本人承諾作為聯防小組成員自覺履行以下聯防義務:1.自覺排查責任區內電力線路、通訊基站等方面的火災隱患并層層上報,監督期整改;2.每年防火期之前,對責任區內林區道路、林農交錯地帶、房屋周邊清理8-10米的防火隔離帶;3.主動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防火知識宣傳;4.加強癡、 呆、傻、聾、啞、精神病、70歲以上老人、16歲以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看護和流動人員的監管;5.加強對聯防戶野外用火行為的監督,及時勸阻外來人員違反森林防火相關規定的行為,發現違規違法野外用火的,立即制止并向聯防小組長報告或報警;6.一旦發現火情,及時上報,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參與撲救。
四、本人承諾作為聯防小組成員自覺做到報告用火。在非防火區和非防火期本人需要野外用火,自覺通過電話向當地村(社區)、或村民小組負責人、或聯防小組組長報告,村(社區)、或村民小組負責人、或聯防小組組長根據相關規定和天氣情況確定是否同意用火。同意用火的,由聯防組長派2人以上聯合協助和監督用火,做好撲滅準備,確保用火安全才用火。不按規定報告用火的,自愿接受村規民約處理。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聯防小組一份,村(社區)委員會一份,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一份。
村(社區)委員會:(簽字蓋章)
村(居)小組長:(簽字蓋章)
聯防小組長簽字:
聯防小組成員戶主簽字:
附件3
重慶市江津區森林防火“十戶聯防”工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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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 |
村 |
組 |
聯防小組 |
組長(電話號碼) |
戶主名 |
是否簽訂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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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鎮 |
××村 |
××組 |
1聯防組 |
張三(15330303030) |
李××、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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