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3-12 09:15:05 大 中 小
為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江津區<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實施方案》(江津委發〔2021〕20號)、《重慶市江津區“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江津委發〔2022〕8號)、《重慶市江津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江津委發〔2021〕21號),根據中共重慶市江津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鎮全面總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現報告如下:
一、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對標對表把握正確政治方向,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一是根據《關于印發<江津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通知》(津委法辦〔2023〕7號)文件精神,我鎮把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擺在重要位置,認真組織實施,把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行政辦公會前學規學法重要內容。2023年已開展學習研討活動5次,有力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入腦入心。二是我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重要位置,堅持以身作則,不斷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運用法治思維大力推進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建設。我鎮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發揮緊靠長江的地理優勢,一方面加強與周邊省區的生態保護合作,聯合川渝兩地法院、政府在中壩島設立川渝合作長江珍稀魚類保護基地,開展法治宣傳、魚苗放生等環境保護工作。另一方面積極參與多部門開展的“十年禁漁”長江巡航執法行動,全力守護“一江碧水、兩岸青山”。
(三)持續優化法治化公共服務工作。一是按照建立的三級權責清單體系,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在轄區內大力推行“渝快辦”,大大減少了群眾辦事跑腿的次數,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二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轄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服務,同時上線了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小程序,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得到專業法律顧問的服務。2023年,共舉辦各類大型法治宣傳活動5次,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其中法治宣傳橫幅8條,播放視頻5部共5小時,舉辦法治專題講座1次,法治院壩會10余次。
(四)增強法治意識,落實依法行政制度。一是落實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遇重大行政時采用集體決策并傾聽鎮法律顧問的法律咨詢意見。二是嚴格合法性審查,2023年我鎮與重慶聯佳律師事務所繼續履行法律顧問合同,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合同均經過鎮法律顧問的合法性審查,我鎮的法律顧問也在各個方面充分發揮作用。三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按照上級指示完成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案例指導和通報制度,按時上報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況。
(五)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工作。根據《重慶市江津區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江津府辦發〔2023〕94號)文件精神,我鎮積極推動執法事項綜合、執法力量綜合、執法方式綜合,努力形成職責清晰、協同高效、機制健全、行為規范、監督有力的行政執法新格局。一是組織我鎮相關執法人員學習《重慶市賦予鄉鎮(街道)部分區縣級行政執法事項指導清單(2023年)》,明晰執法事項。二是按照“一支隊伍管執法”的要求,由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行使鎮權限范圍內的行政處罰以及與之有關的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措施,進一步統籌執法力量。三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明確專門力量強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同時加強與其他鎮街和區級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行政執法工作有序推進。
(六)接受監督制約,規范行政權力。一是主動接受各方監督,我鎮自覺依法接受人大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積極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各類意見建議,持續加強整改。二是加強政務公開,通過設立公示欄、網站的形式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安排專人進行更新和管理。二是抓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津司發〔2023〕10號),截至目前我鎮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七)持續提升基層依法治理能力。一是積極實施鄉鎮擴權賦能、法律服務普惠萬村、糾紛化解聯調聯動、重點人群精細管理、夯實基礎固本強基“五大行動”,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參與“大調解”體系建設,推進信訪“治重化積”專項工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等專項行動,保持轄區內社會大局的平安穩定。三是增強普法守法實效。抓住“關鍵少數”,組織全鎮工作人員參加法治理論知識考試。開展“憲法宣傳周”“全民反詐”等專題宣傳活動,推動群眾學法常態化。在村(社區)建設“法律之家”,培育“法律明白人”95名,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9個。三是考慮到石蟆鎮與四川省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交界處又是村民聚集地,有土地山林等的劃分問題經常成為矛盾糾紛多發地的特點,石蟆鎮調解委員會協調雙方政府相關部門,在石蟆鎮羊石社區設立聯合調解室,鎮政府積極提供調解場地,配齊各項資源,并邀請專職人民調解員入駐,為聯合調解室工作的開展打下重要基礎。聯合調解室的成立對于大調解體系建設和平安邊界的創建有著重要的意義。四是根據江津區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建設精神,大力提高我鎮調解力指數,聯系全鎮19個村(社區)積極調解矛盾糾紛,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截至2023年12月,全鎮共受理矛盾糾紛656起,調處成功656起,成功率100%,協議履行率達100%,調解協議涉及金額270.43萬元,其中,鎮調委會調解調處176件,社區調委會調處98件,村調委會調處382件,全鎮沒有民轉刑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發生。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我鎮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法治政府建設和法律專業知識欠缺,觀念不夠強,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推進還不夠平衡;二是行政決策的質效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治理法治化需要進一步加強。針對以上問題和不足,我們將認真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三、2024年目標任務及對策措施
我鎮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為促進我鎮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一是進一步抓好對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相關文件的學習宣傳,使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充分認識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依法執政、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辦事的觀念和自覺性,同時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專題法治講座制度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法治專題講座,提高學習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二是繼續嚴格進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三是繼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拓展普法途徑、平臺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有特色的法律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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