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法制、武裝、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會務接待、機關后勤、督查督辦、機關節能、機關日常辦公用品采購、領用管理、公車管理和機關食堂管理等職責。主要承接區委辦、區人大常委會、區府辦、區委機要保密局、區委黨史研究室、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區檔案局、區人武部、區政務服務辦等部門的工作。
2.黨群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基層黨建、老干部、紀檢、宣傳、統戰、民宗僑臺、群團等職責。主要承接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文明辦、網信辦)、區委統戰部、區政協、區委編辦、區委老干局、區紀委監委、區機關黨工委、區委黨校、區新聞社、區網絡傳媒中心、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關工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工資人事管理方面)等部門的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掛統計辦公室、農村經營管理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農村經營管理、經濟社會統計、扶貧開發、商貿、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招投標管理和通訊、電力、輸油管道等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等職責。主要承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區商務委員會、區統計局、區招商投資促進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扶貧和農村經營管理)、區交易中心、區工商聯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國家統計局江津調查隊、江津煙草專賣局、郵政、供電、石油、天然氣、電信、移動、聯通等在津上級管理單位。
4.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掛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民政、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發展、村級行政區劃、救災救濟等職責。主要承接區民政局、區殘聯、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教育委員會等部門的工作。對接轄區內區管學校。
5.平安建設辦公室:主要負責信訪、人民調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防范和處理邪教等職責。主要承接區委政法委、區公安局、區局法局、區信訪辦公室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區法院、區檢察院。
6.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公室:主要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環境保護、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物業管理和農村公路建設等職責。主要承接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區城市管理局(市政)、區交通局等部門的工作。對接江津海事處、重慶市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7.財政辦公室:主要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總會計、惠農資金兌付、財政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村級財務管理、政府采購、金融、審計、國資管理和非法集資管理等職責。主要承接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金融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的工作。對接江津稅務局、江津銀監分局、人行江津中心支行、江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在津上級管理單位和轄區內的金融機構。
8.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消防安全、應急管理、應急(機關)值班安排等職責,協助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主要承接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的工作。
(二)統籌設置事業站所
事業站所實行以鎮管理為主、上級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設置事業站所6個。
1.農業服務中心:主要承擔農業、林業、漁業、水利、移民、農業機械、農產品質量檢測、動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獸醫、鄉村振興工作、農業企業、農業項目規劃申報等服務性工作。主要承接區科學技術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區林業局、區供銷社、區科協、現代農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的工作。對接江津氣象局、江津鹽務分局。
2.文化服務中心:主要承擔文化宣傳、廣播電視、文旅發展、掃黃打非、群眾性體育活動及相關設施維護與管理等服務性工作。主要承接區廣播電視臺、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區體育局、區社科聯、區文聯、聶帥館等部門的工作。
3.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主要承擔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力技能培訓與轉移、勞資爭議、失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等服務性工作。主要承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的工作。
4.退役軍人服務站:主要做好退役軍人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情況反映、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和“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重大變故走訪慰問等具體事務,搭建政策咨詢、幫扶援助、溝通聯系、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主要承接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工作。
5.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主要承擔轄區內農林水利、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衛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獸醫等領域行政執法的職責。
6.企業服務中心:主要承擔轄區企業(中小企業基地入駐企業)發展的要素保障、協調引導、營造發展環境等服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