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居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社會和諧的基本職能,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推動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夯實黨的執政根基上來,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2.強化經濟發展職能。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規范市場秩序,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激發市場、社會的創造活力。強化產業引導,科學編制發展規劃。
3.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勞動就業、基本醫療衛生、公共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法律服務等社會保障體系。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空間布局,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4.強化公共管理職能。加強鎮村規劃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險情等公共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機制。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信訪工作,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機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5.強化公共安全職能。加強安全生產、生態建設、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進基層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執法保障機制,增強執法監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