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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江津區殘疾兒童基本康復訓練救助資金
結算辦法(修訂)的通知
津殘發〔2024〕6號
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在訓殘疾兒童監護人:
根據《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鄉村振興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渝殘聯發〔2023〕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對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辦法作如下修訂。
一、結算單位
涉及有江津區殘聯轉介接受康復訓練服務的殘疾兒童(經審批轉介的0-14歲殘疾兒童)的全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二、殘疾兒童基本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頻次、時間及方式
(一)基本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
1.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補助標準為0—6歲限額20000元/人·年,7—14歲限額10000元/人·年。每天補助標準限額150元/人,每月補助標準限額2500元/人。每月訓練天數不足8天的不予結算費用,8—16天的按天計算費用,17天及以上的足月計算費用。
進入普小(幼)就讀殘疾兒童經審批在定點服務機構接受康復訓練的按每天限額300元、每月限額2500元/人的補助標準進行結算,當月訓練天數不足5天的不予結算當月費用。
2.視力殘疾兒童。
按照每天限額200元/人,每月限額1000元/人的標準進行結算,其中低視力兒童0—6歲限額10000元/人·年、7—14歲限額5000元/人·年,盲童0—6歲限額5000元/人·年、7—14歲限額3000元/人·年。
進入普校就讀的視力殘疾兒童經審批參加康復訓練的按每日限額300元/人的補助標準進行結算,每月及每年康復訓練補助標準限額不變,當月訓練天數不足5天的不予結算當月費用。
3.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周期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個訓練周期內康復訓練救助時間最長不超過10個月,未達到10個月的,在救助限額標準范圍內按實際在訓月數結算。每節課的訓練時長及費用結算標準參照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次數原則上每年三次,即:每年5月份結算當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康復訓練費用、9月結算5月1日至8月31日的康復訓練費用、次年1月結算前一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康復訓練費用。
(二)康復訓練殘疾兒童家庭交通生活補助經費結算方式
經審批在定點康復機構訓練的殘疾兒童家庭交通生活補助標準為限額200元/人·月(當月訓練天數8—11天的計算為0.5個月,12天及以上的計算為1個月),2000元/人·年(按照訓練時間據實補助),一個訓練周期內救助時間最長不超過10個月,結算次數每年三次(由定點康復機構申請結算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時一并報送)。補助經費計算與在定點機構康復訓練的時間及周期一致。
三、定點機構康復訓練救助項目經費結算需提供的資料
1.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1份(附件1,江津區殘聯審批的復印件);
2.《重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康復訓練費用月結算表》(附件2)紙質件1份(每月1份) ;
3.《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月表》(附件3)報送電子檔與紙質檔(每月1份蓋機構鮮章),內容須填寫完整(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有醫療救助的必須先醫療救助后,再由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給予補助,不得重復和超額報銷;
4.《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匯總表》(附件4)報送電子檔與紙質檔(一式兩份蓋機構鮮章),內容須填寫完整(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有醫療救助的必須先醫療救助后,再由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給予補助,不得重復和超額報銷;
5.《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匯總表》(附件5)報送電子件與紙質件(一式兩份蓋機構鮮章);
6.《20XX年江津區康復訓練殘疾兒童生活交通補貼匯總表》(附件6)電子檔與紙質檔(一式兩份蓋機構鮮章);
7.提供相關票據及信息。(1)機構對公收款賬戶(收款單位名稱、開戶行、銀行賬號);(2)開票信息:單位名稱-重慶市江津區殘疾人聯合會;納稅人識別號:500381450559151;社會統一征信代碼:13500381450559151B。
8.殘疾兒童訓練過程電子照片2至3張或視頻資料(以殘疾兒童名字命名建檔電子件)。
四、有關工作要求
各定點康復訓練機構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殘疾兒童實際參加訓練的時間填報結算,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責任自負。同時,區殘聯將對機構提交的有關資料進行嚴格審查,一旦發現惡意欺瞞行為,將取消對應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費用報銷資格。
本結算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辦法中結算起算時間從2024年1月1日起。如之前執行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結算辦法為準。
康復社會部聯系電話:023-47532426
電子郵箱:楊老師2209266731@qq.com
附件:1.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
2.重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康復訓練費用月結算表
3.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月表
4.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匯總表
5.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匯總表
6.江津區康復訓練殘疾兒童生活交通補貼匯總表
重慶市江津區殘疾人聯合會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審批表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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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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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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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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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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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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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號 (持證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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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
□視力□言語□聽力□肢體□智力□精神(孤獨癥) (多重殘疾可多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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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等級 |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未定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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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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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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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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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醫療保險情況 |
□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醫療救助 □享受其他保險 □無醫療保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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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救助項目 |
1、手術:□人工耳蝸植入手術 □肢體矯治手術 2、輔助器具:□助視器 □假肢、矯形器 □兒童輪椅、助行器等 □人工耳蝸 □助聽器 3、基本康復訓練:□視覺技能訓練 □定向行走訓練 □聽力語言訓練 □腦癱康復訓練 □智力康復訓練 □孤獨癥康復訓練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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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康復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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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方式 |
□免費 □定額補助(金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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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或監護人申請 |
申請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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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殘聯審批意見 |
審核人: 蓋章 年 月 日 | |||||||
區殘聯聯系人: 聯系電話:
填表說明:1.此表一式兩份,由區殘聯審批,區殘聯、定點康復機構各留存一份。2.“康復救助項目”欄由區殘聯依據診斷證明和救助內容填寫。
附件2
重慶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康復訓練費用月結算表
(2024年X月)(模板)
機構名稱(蓋章):
殘疾兒童姓名
殘疾兒童身份證號
序號
康復訓練日期
個訓課
小組課
集體課
金額合計(元)
家長簽字
授課老師
訓練時長
訓練費用(元)
授課老師
訓練時長
訓練費用(元)
授課老師
訓練時長
訓練費用(元)
1
2024年X月X日
xxx
09:00-09:30
75
xxx
09:30-10:00
20
xxx
10:00-10:30
15
xxx
2
2024年X月X日
xxx
09:00-10:00
3
2024年X月X日
xxx
09:00-10:00
150
xxx
09:30-10:00
20
xxx
10:30-11:00
15
xxx
10:00-10:30
20
xxx
4
附件3:
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月表
20XX年度 X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元
序號
姓名
康復救助項目
康復救助起止時間
保險報銷、醫療救助金額
總金額
申請結算金額
備注
合計
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保險
醫療救助
其他救助
合計
醫保費用
項目費用
1
張三
XX
例:2024.1.X-2024.1.X(1月X天)
有醫保報賬填報,無醫保報賬則不填此欄
與附件2合計金額一致
李四
XX
例:2024.1.X-2024.1.X(1月X天)
有醫保報賬填報,無醫保報賬則不填此欄
與附件2合計金額一致
合計
收款單位名稱: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賬號:
填表人:
機構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備注:基本醫療保險項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民政救助屬醫療救助;醫保費用項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項目產生的費用,等于醫保報銷費用和醫保自付費用之和;項目費用為醫保項目之外的項目訓練產生費用之和。
附件4
重慶市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經費結算匯總表
20XX年度 X— 20XX年度 X 月份
填報單位(公章): 單位:元
序號
檔案號
姓名
康復救助項目
康復救助起止時間
保險報銷、醫療救助金額
總金額
申請結算金額
備注
合計
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保險
醫療救助
其他救助
合計
醫保費用
項目費用
1
張三
XX
例:2024.1.X-2024.4.X(1月X天、2月X天、3月X天、4月X天)
有醫保報賬填報,無醫保報賬則不填此欄
與附件2合計金額一致
李四
XX
例:2024.1.X-2024.4.X(1月X天、2月X天、3月X天、4月X天)
有醫保報賬填報,無醫保報賬則不填此欄
與附件2合計金額一致
合計
收款單位名稱: 開戶行名稱: 開戶行賬號:
填表人:
機構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備注:基本醫療保險項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費用;民政救助屬醫療救助;醫保費用項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項目產生的費用,等于醫保報銷費用和醫保自付費用之和;項目費用為醫保項目之外的項目訓練產生費用之和。
附件5
江津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匯總表
( 年度)
定點康復機構(蓋章): 負責人簽字:
序號
受助兒童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受助項目
定點康復機構名稱
受助起止時間
監護人姓名
與兒童關系
聯系電話
救助月數
申請救助金額(元)
例:2024.1.X-2024.4.X(1月X天、2月X天、3月X天、4月X天)
備注:受助起止時間項須與康復訓練費用報銷一一對應,如其中有訓練中斷情況,須分段填寫。
填表人: 填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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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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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津區康復訓練殘疾兒童生活交通補貼匯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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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康復機構(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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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開戶人姓名 |
與殘疾兒童關系 |
身份證號碼 |
郵政賬號 |
聯系電話 |
受助殘疾兒童姓名 |
殘疾兒童身份證號 |
康復訓練時間 |
康復機構 |
補助月數 |
補助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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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024.1.X-2024.4.X(1月X天、2月X天、3月X天、4月X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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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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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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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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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開戶人需為在訓殘疾兒童監護人或者殘疾兒童本人,開戶戶名須為殘疾兒童本人或其直系監護人,要求有關賬號信息務必填寫準確無誤,否則影響救助資金撥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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