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津市監〔2025〕5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重慶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等要求,經江津區市場監管局2025年第6次局長辦公會會議審議,決定廢止《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江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關于規范液化氣充裝經營使用行為的通知》(江津市監〔2021〕41號)文件。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江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關于規范液化氣充裝經營使用行為的通知》(江津市監〔2021〕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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